公立左、右丞相 漢惠帝六年(前189)十月,以王陵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秦統(tǒng)一后設(shè)左、右丞相。漢高祖時蕭何為丞相,后遷為相國。何死,曹參繼任相國。至此又分設(shè)左、右丞相。文帝初年后又設(shè)一丞相。漢高祖劉邦臨終對呂后談及蕭何、蕭參以后的丞相人選,以為王陵少戇,陳平知有余,然難獨任。故此以王陵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周勃為太尉 漢惠帝六年(前189),復置太尉官,以周勃為太尉。漢二年(前205)曾以盧綰為太尉,后廢之。十一年,又以周勃為太尉,以后廢置無常。惠帝、呂后時,周勃仍為太尉,文帝時以灌嬰代之,不久即罷去。景帝時周亞夫曾居此職,四年而罷。武帝建元元年又置。次年罷去后,不再設(shè)置。西漢早期,太尉的設(shè)置多半和軍事有關(guān)。劉邦為伐陳豨以周勃為太尉。景帝為平吳楚七國之亂,而命周亞夫為太尉。故太尉帶有虛位性質(zhì),不同于丞相、御史大夫等官職。女子晚婚五算 漢惠帝六年(前189),為促進人口增殖,規(guī)定女子年十五以至三十必須婚配。如有違犯,罰五算。即交納五倍算賦。逄賦是漢代成年人必須交納的人頭稅。漢四年(前203)劉邦下令,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歲出賦錢一百二十為一算,自后成為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