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雙十一剛剛過去
各種網購的后遺癥
也漸漸開始爆發(fā)
龜速快遞,暴力分揀?
快遞車發(fā)生事故導致快遞葬身火海!
賣家發(fā)貨后你的快遞
究竟會經歷怎樣的生死關呢?
為了一探究竟,雙十一前夕,多名記者前往長沙各大快遞公司的分揀中心進行應聘,值得注意的是,因為雙十一人手緊缺,各大快遞公司幾乎都是“零門檻”招錄人員。
在工作之前,所有記者在未經任何培訓的情況下,就被安排進入各家快遞公司的各個工作崗位。
記者進入分揀中心廠區(qū)后發(fā)現,分揀人員對快遞的種種暴力分揀行為隨處可見,不管是大包小包,都是隨意地扔、摔、踢、拋。而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這種行為,該分揀中心沒有任何負責人對此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11月12號晚上八點,一組記者同樣在沒有經過任何培訓的情況下,來到申通快遞雨花分公司上班,此時工作人員正用腳將快遞包裹踢下來。而車上的兩名工作人員似乎覺得腳踢還不給力,拿起了一旁的鏟子,直接鏟起了快遞。
在天心區(qū)桂花坪的這家圓通快遞點記者看到,不到兩分鐘的時間里,該分揀員至少經手20件快遞,但不論大小,該快遞分揀員都是隨手一拋。
在這其中記者注意到,有一個快遞包裹里面裝著“橙子”,按照規(guī)定,橙子是水果屬于易壞品,但是這位分揀員卻熟視無睹。
分揀員不擔心快遞受損
有發(fā)貨公司“背鍋”賠償
在分揀現場,拋扔快遞已成為一種常態(tài),不管是大包小包,反正就是“狂扔亂摔”。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很難想象市民的快遞包裹會被這樣蹂躪。
發(fā)貨公司會賠,可他們知道這是分揀時隨意亂拋亂扔造成的損失嗎?如果他們知道了,真的愿意“背鍋”嗎?
根據分揀程序,快遞經過分揀員的分揀后,分別放在不同的區(qū)域,再由快遞分揀員掃碼后放入鐵欄內,而在這個過程中,快遞包裹還要再飛一次。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guī)定
不得野蠻分揀
根據我國《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企業(yè)在分揀作業(yè)時,應當按照快件(郵件)的種類、時限分別處理、分區(qū)作業(yè)、規(guī)范操作,并及時錄入處理信息,上傳網絡,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郵件)損毀。
然而記者在百世匯通,圓通,申通這些快遞公司發(fā)現,不管是市區(qū)一級的分揀中心還是最后的快遞點,在雙十一期間,幾乎都將這些規(guī)定拋之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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