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彪車案”一審在長沙天心人民法院開庭,法庭播放郭彪在4樓養(yǎng)生館交鑰匙的一段視頻
養(yǎng)生館前臺員工劉某出庭作證。
9月4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彪”車案一審在長沙天心人民法院開庭。
上午的庭審中,原告方是來自廣東的小琪繼父韋先生、生母陳女士和辯護律師;被告方是郭彪(事故車輛實際車主)、劉某某(事故車輛名義車主)、兩大保險公司、湖南湘投金源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刁某某(4樓養(yǎng)生館的聘用經(jīng)理)、楊某某(事故6受害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前吃夜宵的夜宵攤老板,也是傷者龔芳的男朋友),小琪的父母親要求各被告賠償其損失808116元,但包括郭彪在內的7名被告均未到庭。
法庭首次播發(fā)了案發(fā)前郭彪在4樓養(yǎng)生館交鑰匙的一段視頻。視頻顯示,郭彪將鑰匙先是交給了刁科偉的妹妹刁夏(化名),臨走前郭彪轉頭和刁夏說了句什么。隨后郭彪離開,而張湘華(就是后來拿了郭彪車鑰匙,醉酒駕車的養(yǎng)生館工作人員)曾追出來,但沒有追上郭彪。
由于這段視頻是無聲視頻,郭彪和刁夏當時講了什么,無法呈現(xiàn)。
瀟湘晨報記者從交警此前詢問劉某某的筆錄中發(fā)現(xiàn),2011年,劉某某和郭彪正在談戀愛,兩人一起去4S店買了這臺沃爾沃,當時是郭彪付的全款,為了表示心意,郭彪使用了劉某某的身份證將劉某某登記為車主,后劉某某和郭彪分手,到了北京,車輛也沒有轉戶,一直是郭彪在用,劉某某稱,她沒有開過一天車。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午的庭審中,被告之一金源大酒店養(yǎng)生館的兩名工作人員出庭作證稱當問及郭彪是否可以把鑰匙借給“老張”(張湘華)時,郭彪想了一下說“行”,而此前上述兩位工作人員的問詢筆錄中均未提到這一細節(jié)。
由于案情復雜,下午3時,庭審將繼續(xù)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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