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鮮的外表下,竟隱藏著劣跡。昨日下午,雨花區(qū)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查獲一輛車牌號為湘ARJ773的“違法王”奔馳越野車,該車交通違法記分達400余分。據長沙公安交警部門介紹,對未年檢“違法王”車輛展開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已查獲19輛相應的違法車輛。
這輛車牌號為湘ARJ773的“違法王”奔馳越野車,交通違法記分達400余分。
為最大可能地杜絕春運期間道路安全隱患,長沙公安交警大隊聯合交管中心近日對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達到50條以上、處于逾期未檢驗狀態(tài)的車輛進行排查,共發(fā)現640余條信息。
1月16日,長沙交警啟動“違法王”第一波專項整治行動,對第一批60輛車運用大數據分析研判,由市交警支隊指揮中心統(tǒng)一調度,各交警大隊分控中心次級指揮,路面勤務對目標車輛實施精準查緝。專項行動啟動4天來,長沙交警指揮中心共發(fā)出處警指令20起,路面勤務大隊共查獲未年檢“違法王”車輛19輛,實現了對“違法王”的高效查緝。
交警部門表示,這些“違法王”車輛已長時間處于失檢狀態(tài),游離于交通安全監(jiān)管體系之外,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車主或駕駛人漠視交通法規(guī),抱著僥幸心態(tài),隨意闖燈越線、超速行駛、亂停亂放,交通亂象突出。
這些車有的未及時進行安全技術檢測,車況較差;有的由于車輛失檢、交強險失效,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往往無賠償能力;更有甚者,少數駕駛人遇到交警檢查或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選擇駕車逃逸。
交警還提醒:駕駛人應遵章守法出行,避免產生交通違法;車主要經常查詢并關注車輛狀態(tài),及時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避免因違法記錄累積而無法正常辦理車輛業(yè)務,確保車輛狀態(tài)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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