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丁某在某聊天工具上聽信被人包養(yǎng)可以年入百萬以上的謊言,主動約“富二代”張某開房,未料卻被張某敲詐勒索6000元。日前,海淀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對張某提起公訴。
據了解,去年8月,丁某在北京的實習期已過,卻沒有找到一份像樣的工作,為此十分沮喪。這時,聊天工具上一名自稱姓陳的女子主動與她搭訕,謊稱自己是被“富二代”包養(yǎng)的女子,年收入過百萬。陳某告訴丁某,她愿意將這個“富二代”介紹給丁某認識。丁某的“拜金”心理開始作祟,便按照陳某交代的方法主動與“富二代”聯系,在對方提出開房要求后,丁某又在一家汽車旅店與其發(fā)生性關系。
未料事成之后,“富二代”本質暴露,以感覺自己被丁某欺騙感情為由,威脅丁某對其進行經濟補償,不然就利用其家庭背景將丁某送進監(jiān)獄,甚至恐嚇丁某要殺害她的家人。涉世未深的丁某頓時亂了手腳,在“富二代”的一再威脅下,丁某將自己支付寶中僅有的6000元錢全部轉給對方!案欢彪x開后,丁某打電話向父親哭訴,在父親的勸說下報警。事后她才知道,這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稱“富二代”的無業(yè)游民張某編織的謊言,所謂的陳某其實也是張某本人。
日前,張某已被公訴機關以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等待丁某的必定是牢獄之災,類似的騙財騙色經常出現,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為什么因貪財而上當受騙?
網絡交友警惕三類“騙子”
第一類:偽成功男士
特征:喬裝月收入2萬元以上、40~60歲的中年單身男性。
目標:那些情感遭受波折(中年喪偶或是離異),并且有一定存款,40~60歲的中年女性。
手段:常以自己生意需要資金周轉或者共同合作等方式實施詐騙。
第二類:偽單身女郎
特征:年輕貌美、打扮時尚的18~30歲女性,喬裝失戀、空虛引誘男性到酒吧。
目標:20~35歲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男性。
手段:往往以美女照片誘見面,在酒吧、飯店或其他娛樂場所消費,與不良商家勾結欺騙敲詐。
第三類:偽高帥富
特征:25~38歲,自稱“高帥富”,香港“金融、證券、投資”工作者等
目標:各個年齡段的女性。
手段:常常以投資香港六合彩賺大錢為名,主動獻殷勤,博取異性的好感,進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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