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段云南導游辱罵游客、稱游客騙吃騙喝的視頻在網上引發(fā)不少爭議。6月10日,云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對涉事導游強迫交易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去年12月,曹女士在網上公開了一段自己在云南報團旅游時遭當?shù)貙в稳枇R的視頻,因為沒有購買翡翠,且買茶葉時花費不足2000元,遭到導游辱罵。
視頻中,導游在旅游大巴上先是質問游客:“你沒有買2000塊錢的茶葉,我讓你去買翡翠你買了嗎?”
游客解釋說:“我不喜歡翡翠嘛,我又不懂翡翠!
該導游接著問道:“那茶葉你買了多少錢?”得到回復稱買茶葉花了680元后,導游表示:“把你的團費花出來嘛,你低價團嘛,你給我的感覺就是在這里騙吃騙喝的!
此后,該導游更是公開辱罵游客,稱游客是“一堆臭狗屎”,并多次聲稱自己不怕投訴,“不要以為你把導游(的話)錄下來回去投訴,投訴就有效。”
視頻被曝光后在網上引起了不小爭議。
有人認為報低價團就應該消費,也有人認為游客就不該貪圖小便宜,還有人對導游強制消費及辱罵行為表示憤怒。
2017年底,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對該導游及其團隊共計30人展開調查。今年6月6日,云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并于10日正式宣判。被告人李某因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宣判后李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
法律專家岳屾山表示,目前旅游市場上很多導游和旅行社之間沒有固定工資,導游只能通過帶游客消費來賺取傭金。
如果導游從事強買強賣、強迫他人購物,通過言語威脅,導致游客直接經濟損失達到2000元,或該行為超過3次,導游非法所得達到2000元,就已經觸犯了刑法。同時,作為消費者也要警惕低價團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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