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手槍幾經轉手流入長春 公安機關民警及時發(fā)現(xiàn) 順藤摸瓜…… 將該團伙成員一網打盡 郵包中隱藏的黑色交易 近日,長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連續(xù)工作85天,輾轉四省七市,行程幾萬公里,成功破獲公安部督辦“1.31”網絡販槍案,抓獲團伙成員12人,繳獲仿64式手槍一支,子彈3發(fā),毒品冰毒7克。 2018年1月31日晚,民警在長春市二道區(qū)中通快遞分檢中心進行抽檢工作期間,發(fā)現(xiàn)一個可疑包裹。 接到通報后,長春市公安局立即組織精干警力,迅速趕到收貨地農安縣,連夜開展偵查工作,設伏抓捕取貨人。 經調查,嫌疑人李某為黑龍江省拜泉縣人,被抓獲后李某拒不承認購買槍支的事實,并故意摔碎手機,民警見狀準備將其帶回審查。在帶離現(xiàn)場押解途中,民警發(fā)現(xiàn)不遠處停放的黑D牌照車,李某應是坐此車來的,于是立刻把車上的犯罪嫌疑人抓獲。 經過教育,車上司機交代自己叫孫某,也是黑龍江省拜泉縣人,是受老板欒某指使來長春取槍的。據了解,欒某經常在齊齊哈爾、大慶等地活動。專案組馬上趕赴黑龍江省抓捕買槍人。 2月1日23時,民警在酒店內將欒某抓獲。經審訊,欒某十分喜歡槍支,這只手槍是他通過網絡花費3.5萬元購買的。 萬 里 緝 槍 初戰(zhàn)告捷。但長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以“除根源、掃窩點”為目標,一定要追根溯源。經調查,售槍者出現(xiàn)在廣東省閩北地區(qū),但在專案組南下廣東省深圳市和福建省南平市建甌縣抓捕販賣槍支嫌疑人時,發(fā)現(xiàn)這兒還不是槍支源頭,他們還有上線…… 為了不打草驚蛇,專案組在當?shù)毓矙C關的配合下,扮成戶籍民警挨家挨戶摸排,3月20日18時,民警將正在屋內進行毒品交易的蔣某抓獲。 經過審訊蔣某交代其上線為林某 得知消息后,民警立即趕到林某幾個可能藏匿的住所摸排,最終確定林某居住地。 經過再次突審,林某承認販賣槍支的犯罪事實,但他也是從王某手中購買的。上線王某則是通過現(xiàn)場一同被抓的毛某介紹認識的。 4月8日,專案組按照毛某提供的線索,在一家酒店里將王某抓獲。經審查,王某交代手槍是從朋友張某手中購買,并提供了張某藏身的地點。 民警立即前往并將張某抓獲。 4月10日,民警將毛禮方、王磊、張軍押解返回長春。至此,“1.31”販槍案12名嫌疑人全部落網。 心存僥幸 必受嚴懲 4月27日,張軍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準逮捕,另外4名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通過這起案件,民警發(fā)現(xiàn)有些人出于喜愛槍支,明知道販賣槍支是違法行為,還通過網絡非法買賣槍支,心存僥幸。 今年以來,長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通過加強物流寄遞渠道治安管控,發(fā)現(xiàn)并收繳各類槍支、仿真槍70余支、管制刀具275把、弩20余支、仿制手榴彈、手雷十余枚。 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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