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川靈武市人民檢察院對一起詐騙案件提起了公訴,而該案的被告人趙某某謊稱自己開設的服裝店資金周轉(zhuǎn)困難,許以小利,通過借款、請他人代還信用卡,也就是俗稱的“倒貸”的方式實施詐騙,詐騙總金額達到40余萬,其中既遂20余萬。最終,法院以趙某某構(gòu)成詐騙罪,且詐騙數(shù)額巨大,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這已經(jīng)是趙某某因犯詐騙罪第三次入獄了。
不思悔改操舊業(yè) 女騙子出手騙朋友
小打小鬧不滿足 再次坑騙10多人
此后,趙某某見該詐騙手段行之有效,屢試不爽,陸陸續(xù)續(xù)從10余名被害人處騙取了20余萬元,期間她還多次更換了副卡。在多次作案后,被害人報警,趙某某落入法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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