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寄賣行的“外衣”,打著民間借貸的幌子,通過 “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xié)議”等手段,將多名被害人牢牢“套路”后再暴力索債。
5月7日上午,湖南省首例“套路貸”涉黑案在長沙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4名被告人公開受審。
藏在民間借貸里的“黑手”:借5萬元被敲詐勒索50余萬元
一次偶然的借款需求,成為被害人程某噩夢的開始。
2017年6月,程某因手頭資金周轉不善,找到長沙縣一家寄賣行借款5萬元。雙方約定,月息1角5分。寄賣行老板王某強、鄒某等人以“砍頭息”“中介費”的名義,提前扣除2萬元。程某實際取得3萬元,且簽訂虛假房屋租賃合同。
程某還款逾期后,被迫與王某強等人簽訂23萬元虛增借款合同,并制作銀行流水。之后,王某強等人多次采用滋擾、糾纏、“看!焙脱哉Z威脅等方式,逼迫程某低價出售其房屋。
2017年12月,程某被迫將其位于長沙市雨花區(qū)的房屋以135萬元轉讓給鄒某。而鄒某實際支付115萬元,該房屋經(jīng)評估價值168.5萬元。程某被敲詐勒索共計50余萬元。
據(jù)檢方指控,和程某一樣,多名被害人因手頭不富裕,偶然找到這家寄賣行“救急”,不料均墜入“套路貸”陷阱。
涉黑團伙成員: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
這個以王某強、鄒某、李某為首的寄賣行背后,潛伏著一個由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組成的涉黑組織。
據(jù)檢方指控,2015年起,被告人王某強、鄒某、李某相互勾結,在長沙非法放貸討債。3人先后成立這家寄賣行和一個信息咨詢服務公司,以長沙縣星沙地區(qū)為據(jù)點,以老鄉(xiāng)、朋友等關系為紐帶,吸收大量“馬仔”,形成穩(wěn)定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采用討債公司、“地下執(zhí)法隊”等各種形式,一邊通過“套路貸”、非法催收、插手民間糾紛、強占他人房屋、有組織地投資等方式獲取經(jīng)濟利益,一邊運用豢養(yǎng)“馬仔”、安排食宿、對“外訪人員”發(fā)放工資車補、催收提成等方式,維持并擴大犯罪組織和謀取行業(yè)壟斷地位。
隨著團伙成員和非法資金的增多,該組織大量購買作案工具,為催收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對表現(xiàn)突出的組織成員進行物質(zhì)獎勵,并為組織成員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賠償善后。
為發(fā)展壯大勢力,精準定位借款人位置和行蹤,經(jīng)人介紹,國家工作人員王某加入該涉黑組織。王某長期從事刑事偵查和情報收集工作,利用職務便利有償提供公民行蹤信息,助力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24人受審被控“九宗罪”:非法獲利300余萬元
2年前,女大學生劉某因在小額貸款平臺借款,被該涉黑組織進行非法催收時,和其中一名被告人相戀,后發(fā)展為該犯罪組織成員之一。
據(jù)檢方指控,2018年1月,為了向前男友劉某俊討債,劉某等人將劉某俊拘禁30多個小時,對其進行毆打、煙頭燙傷、侮辱、威脅,劉某俊被迫寫下欠被告人劉某12萬元的欠條。
2018年上半年,該團伙成員先后落網(wǎng)。
2019年5月7日,長沙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24名被告人集中受審,庭審預計進行5天。
據(jù)檢方指控,該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存續(xù)期間,實施了搶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行為,非法獲利共計300余萬元,指控罪名9個,涉及犯罪事實39筆,對正規(guī)催收行業(yè)的經(jīng)營競爭等經(jīng)濟活動形成重要影響,對多名群眾的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及生活造成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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