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廳經營理發(fā)店,后面廚房卻藏有毒品和吸毒工具。2016年9月至10月期間,張輝(化名)先后4次,在其理發(fā)店內,容留弟弟張云(化名)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近日,由華容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輝容留他人吸毒一案開庭審理。最終,張輝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
“張輝與張云是一對親兄弟。”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兩人均已娶妻生子。
然而,已為人父的兩兄弟卻沒有踏踏實實過日子,早在2015年便染上了毒癮。
“張輝在鎮(zhèn)上經營有一間理發(fā)店!睋鲜龉ぷ魅藛T介紹,這間理發(fā)店表面看上去與別家無二,但理發(fā)店的后廚卻藏著兄弟倆的“秘密”。
據公訴機關指控,去年9月中旬的一天,張云到理發(fā)店給哥哥張輝送晚飯,犯了毒癮,便詢問張輝是否有毒品。張輝將張云帶至其理發(fā)店后面的廚房,告訴毒品和吸毒工具就在廚房木門后面,容留張云在其理發(fā)店的廚房內吸食了冰毒。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同年9月底的一天,張云來到理發(fā)店,要張輝提供毒品讓其吸食。張輝再次將張云帶至其理發(fā)店后面的廚房,吸食了毒品。
此后,毒癮犯了的時候,張云都會來找張輝。2016年10月4日18時許,張輝第三次容留張云在理發(fā)店的廚房內吸食了甲基苯丙胺。
張輝還主動打電話給張云,詢問其是否有吸毒的想法。2016年10月25日下午,接到電話的張云來到理發(fā)店。張輝告訴張云毒品和吸毒工具就在“老地方”,又一次容留張云在其理發(fā)店的廚房內吸食了毒品。
據悉,自2016年9月至10月期間,張輝4次容留張云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2016年11月2日,公安機關正式對張輝容留他人吸毒案立案偵查。
據張輝交代,他的毒品是從其他吸毒人員處得來的。張云則交代,毒品是哥哥店內就有的,自己不清楚哥哥的毒品從何而來。
近日,華容縣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庭上,張輝對上述犯罪事實表示無異議!鄙鲜鰴z察院工作人員介紹,張輝表示認罪悔罪,對自己容留弟弟吸毒的行為表示十分后悔。
最終,法院認為,被告人張輝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其行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張輝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判決被告人張輝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而據上述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公安機關對弟弟張云也進行了行政處罰,拘留10日。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