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警方接獲的大貨車
沒有任何合法證件、運載1200煙花爆竹的車輛,猶如一輛“流動炸藥車”。5月17日,自食苦果的馬吉某、馬洪某二人從常德澧縣拘留所出來,后悔不已。5月5日22時許,澧縣公安局澧陽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電話舉報,稱有一輛寧C22XXX牌照的平板大貨車裝載一整車煙花爆竹行駛在207國道上,沒有任何安全措施,非常危險。
接到舉報后,民警立即組織人員在207國道上進行排查,在黃橋路段將該車攔截。
經(jīng)查,違法行為人馬吉某、馬洪某在無合法運輸證件、無安全運輸措施的情況下,駕駛寧C22XXX牌照五十噸位的平板大貨車,從臨澧縣新安鎮(zhèn)非法運輸1200多件的煙花爆竹準備到甘肅省。
經(jīng)詢問,違法行為人馬吉某、馬洪某對自己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兩人被處行政拘留10日,運輸?shù)奈1锲繁灰婪ㄊ绽U。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