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只聽說過粉絲花幾十萬打賞主播,還沒聽過主播給粉絲花錢的,可這件事就這么神奇地發(fā)生了......
5月10日上午,長沙市開福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陳麒任以打賞網絡主播的方式取得對方信任,之后再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達8萬多元。
21歲的被告人來自廣西,2017年6月,他在長沙打工時迷上了某直播平臺,為了取悅一些女主播,并不富裕的他動輒轉賬數(shù)萬元給對方購買平臺禮物,儼然一副“高富帥”的模樣。
陳麒任以轉賬資金購買禮物獲得這些主播的信任后,馬上打電話取消交易,并以微信或支付寶支付額度已到限度為由,讓這些主播為他墊付部分“工程款”。
抱著僥幸心理的他,成功了一次之后難以收手,釀成大禍。
給你買禮物的人不一定喜歡你
他可能在“放長線 釣大魚”
希望這個世界
少一點套路 多一點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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