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鵬做了假的工程圖紙和宣傳資料,趁女友的老鄉(xiāng)外出開會,在老鄉(xiāng)的辦公室冒充建筑公司老總,騙取他人信任。之后,以幫忙打點“領導”等多種理由,騙取他人錢財數(shù)百萬。
東窗事發(fā)后,人們才知道,他們眼中的“成功人士”竟然是個詐騙犯,身上尚背著案底。
10月28日,長沙市岳麓區(qū)檢察院對陳有鵬(文中均為化名)批準逮捕。在女友李娟眼中,陳有鵬是個典型的“成功男人”,在某大型建筑集團做總經(jīng)理,出手闊綽,動輒就是幾百萬的大生意。相處好幾年,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兩人以“老公”“老婆”相稱,還有了兒子,男友買了套房,登記在孩子名下。
今年9月22日,陳有鵬被民警帶走。此時李娟才知道,男友不僅總經(jīng)理身份是假的,連“老公”身份也是假的:在她之前,陳有鵬有一個妻子、一個女友,李娟只是“老三”。
借女友老鄉(xiāng)的辦公室扮老總
陳有鵬是廣西人,46歲,大專畢業(yè)后離開廣西南寧老家,一直在外做生意。
2011年,陳有鵬偶然接觸到一家建筑集團的宣傳資料,了解到這個集團在長沙市望城區(qū)有個很大的工地。陳有鵬便獨自前往觀察,了解到工程的規(guī)模后,他就開始籌劃利用這個工程來騙錢。
此時,陳有鵬和李娟已經(jīng)是男女朋友,兩人還有了個兒子。一個偶然的機會,陳有鵬結識了李娟的老鄉(xiāng)楊旭日,并發(fā)現(xiàn)楊旭日與自己同住一個小區(qū),正是自己了解的建筑集團的總工程師。憑著多年練就的交際能力,加上兩人孩子年齡相仿,交流起來有共同話題,他很快和楊旭日成了朋友。陳有鵬經(jīng)常到楊旭日的辦公室找他,跟集團很多員工混了個臉熟,于是每次去集團找楊旭日,都暢行無阻。
有一次,李娟的弟弟李家俊約陳有鵬見面,此時恰逢楊旭日外出開會,陳有鵬故意把見面地點定在楊旭日的建筑集團。他告訴李家俊,自己是這家建筑公司的總經(jīng)理,希望李家俊能幫他介紹一些工程,并承諾給一些報酬。此外,他還做了一些假工程圖紙、宣傳資料,以獲取李家俊的信任。
就這樣,信以為真的李家俊成了陳有鵬的“棋子”,給他介紹了很多搞工程的朋友,每次介紹陳有鵬,李家俊都說是建筑集團的“陳總”。就是在這些朋友的介紹下,一個叫劉國棟的“冤大頭”和陳有鵬認識了。
花了267萬打點費才知被騙
因為朋友們都說陳有鵬是老總,劉國棟就深信不疑,還主動找機會和他攀交情,希望承包“陳總”手下的工程。見劉國棟上鉤,陳有鵬的詐騙計劃開始實施了。
2015年年初,陳有鵬到廣州考察劉國棟的公司,考察結束后,為了討好陳有鵬,劉國棟送給他一臺金色蘋果手機。之后,陳有鵬給劉國棟一張蓋有“公章”的項目承包邀請函。從2015年3月起,以為有希望承包項目的劉國棟,通過陳有鵬開始向各種“領導”打點。
陳有鵬編造的理由五花八門,比如打點建筑集團股東李家俊、工程樓層加高要增加費用、有人搶奪工程承包權需要擺平、疏通集團總裁弟弟的關系等等。到2015年12月,劉國棟通過匯款的方式送出人民幣185萬元,通過現(xiàn)金的方式送出82萬元。
然而一年過去了,劉國棟卻什么工程都沒有接觸到,察覺到不對勁,他便向建筑集團工作人員打聽情況,工作人員告訴他陳有鵬不是他們集團的總經(jīng)理,李家俊也不是他們的股東。此時,劉國棟才知道自己被騙了,便向警方報案。2016年9月22日,陳有鵬被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民警帶走調(diào)查。
作案時還背著行騙“舊賬”
陳有鵬被抓后,李娟才知道“老公”的底細:1993年,陳有鵬因為詐騙罪被廣西桂林市疊彩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2013年,陳有鵬又因涉嫌詐騙被南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抓獲,取保候?qū)徍,因不到案,被列為了網(wǎng)絡逃犯。
在李娟與親戚朋友心中,身高有1.75米,體型偏胖的陳有鵬是一個厲害的“領導”。陳有鵬詐騙來的錢,一方面用來作為日常消費——假扮老總;另一方面就拿去買房子,他給李娟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他們兒子的名下。買房時用的是李娟的身份證,因為陳有鵬一向堅稱“自己是領導,不能隨便使用個人身份證”,所以李娟也沒有懷疑。陳有鵬經(jīng)常拿在手上的文件、公章、總經(jīng)理名片等都是偽造的。
李娟更不知道的是,在陳有鵬被抓之前,他已經(jīng)有一個合法妻子,還有一個女友,而李娟只是“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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