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拐三年后,2月17日,貴陽8歲的女孩小娟(化名)趁“阿姨”上廁所的機會,從蠻坡的租住屋中逃出,回到了位于東山實驗三中附近的家。
剛回家的小娟和3年前相比,她的身上多了密密麻麻的傷痕!
這3年里,小娟到底經(jīng)歷了什么?
據(jù)漁安派出所輔警余焰介紹,2月18日中午,他在轄區(qū)內(nèi)遇到了這位“失而復(fù)歸”的小女孩。2014年,這位小女孩被拐,家人報警后警方已經(jīng)立案。見到小娟時,她頭發(fā)很長,身上臟兮兮的,背上、手臂、腿上還有不少被打、被刀戳后留下的傷痕。
小娟稱,三年前,當時5歲的她想和哥哥一起去河濱公園玩,但遭到媽媽反對,于是便跑到外面大哭。這時出現(xiàn)了一個陌生的阿姨,稱可以帶她去找哥哥,就這樣她跟這位阿姨一起離開。
小娟的臉上、手上和腿上到處都有傷痕,她說:“他們經(jīng)常用開水燙我,我腳上都是泡,還拿剪刀剪我。”除此以外,這對男女還讓小娟以“女兒”的身份做家務(wù)。
2月17日凌晨,她趁“阿姨”上廁所不備之機,從蠻坡租住房內(nèi)逃出,并憑著記憶,回到了位于實驗三中附近的家。
據(jù)小娟的親生母親王女士稱,她很清楚地記得,女兒走失的時間是2014年2月1日中午。那天發(fā)了壓歲錢后,小娟就要和哥哥出去玩,王女士稱,小娟還小,擔心她走丟。當時就沒答應(yīng)她。但沒過幾分鐘小娟就跑出去了,從那以后就一直都沒找到。
三年間,王女士去過遵義、六盤水、昆明、重慶等地尋找女兒,還印制了不少尋人啟事四處張貼。面對突然回家的女兒,她喜出望外又百感交集。
2月18日,漁安派出所民警帶著小娟,按照小娟的回憶來到蠻坡,敲開了一處租住房的房門。開門后,小娟指認屋內(nèi)的這對男女正是拐了她三年的人。
面對民警的詢問,曾某、王某稱,由于兩人一直沒有孩子,并且都喜歡女孩,所以當曾某見到獨自哭泣的小娟時,就將她帶回了家。兩人堅稱是把小娟當親生女兒對待,家里有什么吃的都不會少了她的。對于小娟身上的疤痕,兩人辯稱是小娟自己戳的。
經(jīng)查,涉嫌拐走小娟的女子姓曾,男的姓王,兩人承認小娟并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但依然辯稱 “一直把她當親生女兒看待”。
公安機關(guān)將繼續(xù)搜集證據(jù),對兩名涉案人員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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