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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六 史部十二
《晉溪奏議》卷五十六 史部十二
《晉溪奏議》·十四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王瓊撰。瓊字德華,太原人,成化丙戌進(jìn)士,官至吏部尚書,謚恭襄,事跡具《明史》本傳。是書刊於嘉靖甲辰,皆其官兵部尚書時(shí)所上,故又名《本兵敷奏》。分地為卷。首京畿,次遼薊、宣大、三關(guān),次陜西、延寧、甘肅,次山東、河南、四川、南畿、兩浙、湖廣,次江南,次閩、粵、云、貴,又次則清軍、驛傳、馬政,而以《雜行類》終焉,共十四卷!睹魇贰に囄闹尽纷魉木恚嬲`脫“十”字歟。史稱正、嘉間,瓊與彭澤皆有才略,相中傷不已,亦迭為進(jìn)退。而瓊險(xiǎn)忮,公論尤不予。楊廷和《視草馀錄》亦痛詆之。蓋其才干足稱,而心術(shù)則不足道也。
卷五十六 史部十二
○詔令奏議類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