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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一 史部十七
《忠義錄》卷六十一 史部十七
《忠義錄》·十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王蓂撰。蓂字時(shí)禎,金谿人,景泰辛未進(jìn)士,官至浙江按察使。是書取史傳忠義之事,分類編輯。以伯夷以下五百九十七人為上。張良以下五百七人次之。各節(jié)錄事實(shí)。有祠墓可考者,并詳其地。孟達(dá)等八十七人,或失節(jié)於前,或死不足贖;解文卿以下十人,或事非其主,或言非其時(shí),皆不以忠義與之,持論頗正。其王兗以下一百四人,始終一姓,忠義皎然,乃以其為遼、金、元之臣,私意區(qū)分,曲相排抑,則悖謬甚矣。又自謂此書旁搜諸子百家,庶幾全備。而唐宋間如成三朗、蘇安恒、韓通、張旦輩,俱未及載,則亦未能無所遺漏也。
卷六十一 史部十七
○傳記類存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