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吏傳》卷六十二 史部十八
《廉吏傳》·(無卷數(shù),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黃汝亨撰。汝亨有《古奏議》,已著錄。是書以宋費樞所作《廉吏傳》自春秋迄五季止百十有四人,尚為闕略。因搜采諸史,五季以前增入三十三人。又考《宋》、《元》二史,續(xù)載六十四人,各以時代為序。復以舊傳不分優(yōu)劣,乃定為三等,於傳首姓名之上各署“上”、“中”、“下”字以別之!墩帯分庥钟小读肌芬痪帲d為郅都、張湯等十人,亦有評語。姓名之上則署以“酷”、“譎”、“陋”、“忍”、“贓”、“奸”諸字,體例頗為杜撰。傳末附評一二語,亦皆膚淺。且汝亨既因費樞舊本增輯成編,自當以孰為原書,孰為續(xù)補,分別標識。乃混而為一,但署己名,尤不免於掠美矣。
卷六十二 史部十八
○傳記類存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