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李先生在長沙新長海商業(yè)街買了一個門面,售價是每平米三萬余元,但是,李先生拿到的銷售合同及購房發(fā)票卻顯示,該門面每平米價格僅一萬多元。銷售稱:“高賣低簽”是行業(yè)潛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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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街售鋪開價每平3萬元 實簽合同卻為每平萬余元
銷售顧問稱為“避稅” 可與顧客實現(xiàn)“雙贏”
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前往長沙新長海商業(yè)街銷售點進行咨詢,對方表示,他們的門面從每平米兩萬八千元起售。
而從長沙市民李先生出示的新長海購房合同可以清楚看到,該商業(yè)街門面的購買價格,只有每平米1萬1千元,總價37萬6640元的發(fā)票也是按照這個價格開出來的。
購買門面商鋪,面談一個價,面簽一個價,到底是為何?李先生隨后找到當時對接他的銷售顧問饒姓女子,對方承認,他們確實是故意將合同及發(fā)票低價開出,并非工作失誤。
銷售顧問坦言,高價賣房低價開票的原因,是為了避稅,這樣做,公司和顧客可以“雙贏”。
李先生當即質疑這種行為涉嫌違法,對方表示,由公司在背后撐腰,完全沒有必要擔憂。
隨后,新長海商業(yè)街銷售方的另一名陳姓銷售顧問,也勸李先生接受低開合同以及發(fā)票,并承諾可以讓房屋總價再少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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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顧問“棄子” 稱被辭退與公司無關
客戶當面拆謊 銷售員稱依7年前房價簽約
記者在新長沙商業(yè)街銷售辦公室的黑板看到,饒姓女子和陳姓女子是商業(yè)街門面銷售榜單的前兩位,確屬商業(yè)街銷售方員工,對于她們銷售門面時給出的說法,記者隨后亮明身份,再度進行核實,饒姓女子立即表示自己不知情,要等陳同事過來才能做解釋。
隨后,陳姓銷售人員趕到現(xiàn)場,她直接表示,李先生購買門面所遇到的“高賣低簽”,都是她們這些基層銷售員的個人行為,而且她們只是在代他人銷售門面,和公司無關,她們現(xiàn)在已經被開除了。
李先生當場質疑,所謂“幫公司高管私人賣房”是撒謊,因為之前自己購房時,銷售顧問一直承諾是一手房,沒有過銷售記錄,也從沒有提過所謂的高管。
對于門面實際價格在每平三萬余元,簽約只有每平米一萬余元的操作流程,陳姓女子給出了這樣的說法。
按照陳姓女子的說法,顧客按照7年前的價格簽訂銷售合同后,實際卻按目前的市價支付,多出來的差價,要私下給她們這些銷售人員。 而當記者再次提到“避稅”一說時,對方立刻自稱有事離開現(xiàn)場。
3
長沙國稅局表示 “房產發(fā)票低開”涉逃稅 稅務部門展開調查
商家表示:愿以實價重簽合同或退款
對于商鋪“高賣低簽”的現(xiàn)象,記者向長沙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進行了舉報。對方表示,房屋合同以及發(fā)票低開的直接動機,就是為了逃稅,這樣的行為已涉違法。近期來,他們已經接到多起投訴,現(xiàn)在正式介入調查,并向投訴人開出了回執(zhí)單。
另一方面,稅務局工作人員提醒市民,房屋合同以及發(fā)票低開,不但涉嫌違法,并且直接導致房產價值降低,消費者在再次出售房產時,由于原始價格虛低,就會導致增值幅度虛高,消費者為此要承擔更多稅金。提醒消費者,切勿貪圖一時便宜,與商家完成這樣的交易,既無法達到所謂的“雙贏”,也侵害了買房者的權益。
長沙新長海商業(yè)廣場銷售管理方一名趙姓負責人表示,目前,新長海門面售價均價超過三萬,此次合同及發(fā)票低開的情況并不正常,屬于個案,他們將配合調查。
與此同時,長沙新長海商業(yè)廣場銷售管理方表示,愿與客戶李先生協(xié)商退款,或重新按照真實銷售價格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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