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長沙市雨花區(qū)跳馬鎮(zhèn)的陳漢文此前經(jīng)營園林生意,身家也有數(shù)百萬元,算得上是一名成功的商人。
2年前,在朋友聚會上,陳漢文沒有禁得住誘惑沾染上了毒品,很快便上了癮。這兩年,不僅毒癮越來越大,生意也是每況愈下。
2018年7月10號晚上8點多,陳漢文約了朋友李某等人在長沙縣星沙街道附近某酒店談生意。期間,得知對方也有過吸食毒品的經(jīng)歷,陳漢文決定投其所好,用“毒品”來招待對方。
次日凌晨2點多,陳漢文等人在該酒店房間內(nèi)被公安民警查獲。
在庭審過程中,面對檢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陳漢文均表示沒有異議,并下定決心要痛改前非。
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rèn)為,陳漢文在酒店其所開設(shè)的房間內(nèi),容留并伙同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考慮到他能夠如實供述,審判長決定依法對其從輕判處。
審判長宣判
被告人陳漢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毒品害人害己害家庭,傳播他人吸毒更是可恥。小妹溫馨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們:堅決抵制毒品誘惑,切勿以身試法。法律利劍高懸,勿存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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