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救救我。哎呦...”
11月15日下午4點半左右,長沙開福區(qū)芙蓉中路新湖南大廈前坪,一名11歲男孩連同一輛哈羅共享單車摔倒在地,痛苦呻吟。周圍目擊者介紹,男孩獨自在前坪騎車時不慎摔落,車把扎進大腿。
男童騎車摔落 車把扎進大腿
“那個胖胖的男孩子自己在坪里騎單車,拐彎的時候沒控制好平衡,直接摔下來!毕挛4點半,市民曾女士正在新湖南大廈前坪和幾個同伴閑聊,大樓停車場出口附近突然傳來“砰”的一聲響,“我們過去一看,單車車把直接扎進孩子右側(cè)大腿里面的,孩子疼得只叫喚!
曾女士第一時間報了警,并詢問了男孩家人電話,“他媽媽十幾分鐘就趕過來了!
下午4點45分,記者聞訊趕到時,120、119已經(jīng)到達現(xiàn)場,展開救援。男童仰臥在地上,穿著黑色褲子和黑白條紋長袖T恤。
“我們先嘗試用液壓鉗擰開單車車把上的螺絲,考慮到避免孩子失血過多,爭取治療時間,最終決定用無齒鋸直接把車把切了!眳⑴c救援的消防人員告訴記者,男孩摔倒時腿部先著地,隨后倒下的共享單車車把插進其大腿內(nèi),“流了不少血!
隨后,記者聯(lián)系上接診的醫(yī)院長沙市第一醫(yī)院急診科,急診科負責人告訴記者,受傷男童今年11歲,正在做CT檢查,隨后會送至手術(shù)室進行傷口清創(chuàng)處理。
未成年人騎行事故頻發(fā),家長應加強約束
記者注意到,男孩騎的是哈羅共享自行車。出事后,空地前坪內(nèi)仍有不少兒童騎著共享單車玩耍,其中年齡較大的孩子甚至做出松開雙手或抬起前輪等危險騎行動作。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在道路上騎行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騎過共享單車的人都知道,掃碼之后提示信息清楚告之,禁止12歲以下兒童注冊使用。也就是說,共享單車的使用門檻是確實存在的,但未成年人獨自騎行情況卻屢禁不止。
“我們嚴格禁止12歲以下兒童注冊使用,但仍有很多家長為孩子開鎖,也有的孩子自己拿家長手機掃碼開鎖。線上嚴格監(jiān)管,線下的行為沒辦法做到百分之百的監(jiān)督!惫_單車長沙負責人張經(jīng)理表示,若屬正常開鎖,正常騎行,發(fā)生意外可走意外保險進行賠付,“具體還需等交警定責后劃分!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長沙街頭的共享電動車時速可達20-30公里每小時,同樣掃碼就能騎行,未成年騎乘并不鮮見,路上疾馳更加危險。呼吁廣大家長,加強管理,確保孩子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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