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門口就有文化服務中心
長沙新規(guī)要求社區(qū)級文體廣場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印發(fā)。到2018年,長沙市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將普遍建成資源充足、設備齊全、服務規(guī)范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人們可以方便地進行閱讀、健身等文體活動。
《意見》提出,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層級,服務人口達到5萬-10萬的,設置大型文化站,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服務人口達到3萬-5萬的,設置中型文化站,建筑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服務人口在3萬以下的,設置小型文化站,建筑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每個村(社區(qū))建設1個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
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在哪?《意見》明確,應建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眾參與活動的區(qū)域,而不得建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政府辦公場所內。如與其他設施聯(lián)體合建,須開辟專門出入通道;竟δ懿季謶哂校憾喙δ芑顒訌d、書刊閱覽室、公共電子閱覽室、培訓教室、管理用房和室外活動場地、宣傳欄等配套設施。
鄉(xiāng)鎮(zhèn)(街道)級文體廣場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村(社區(qū))級文體廣場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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