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住房公積金騙提騙貸行為打擊力度,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近日,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fā)布關于印發(fā)《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騙提騙貸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辦法規(guī)定,對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發(fā)現(xiàn)的騙提騙貸行為的認定、調查處理和資金追回等,適用該辦法。
該辦法所稱“騙提”是指違反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規(guī)定,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騙提行為具體包括:
利用虛假的身份信息、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和親屬關系證明等身份關系;利用虛假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等合同;利用虛假的不動產權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等權屬
證書;利用虛假的購房發(fā)票、契稅發(fā)票等票據;利用虛假的工作關系證明、異地房產證明、銀行還貸明細證明、貸款結清證明、危房鑒定書、醫(yī)院疾病診斷證明、重大災禍證明等證明材料;虛構婚姻關系、房產信息、貸款信息、離職事實等提取條件或利用其它虛假資料。
該辦法所稱“騙貸”是指違反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規(guī)定,以欺騙手段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或適用住房公積金首套房貸款政策的。
騙貸行為具體包括:虛構婚姻信息,利用虛假的婚姻證明材料;虛構房產信息,利用虛假的產權證書和票據;利用虛假的工資收入證明;利用虛假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虛構其他貸款條件或利用其它虛假資料。
辦法規(guī)定,管理中心發(fā)現(xiàn)疑似騙提騙貸行為的,應掃描留存全部原始資料,暫停辦理提取或貸款業(yè)務,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立案。決定予以立案的,管理中心應對騙提騙貸行為進行核查,收集證據,申請人應當配合管理中心調查。
騙提騙貸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管理中心可以對申請人騙提騙貸行為做出如下處理決定:不良行為登記;向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單位紀檢部門報送該申請人騙提騙貸情況;通過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等媒體進行公示;記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全額退回騙提騙貸資金。
根據辦法,不良行為登記是指管理中心將申請人騙提騙貸行為記入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納入不良行為登記后,管理中心5年內暫停受理申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轉出以及異地貸款開具繳存證明的申請。管理中心可以將申請人騙提騙貸行為報送至其工作單位。申請人屬于黨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同時報送其所在單位紀檢部門。
來源:瀟湘晨報更多>>熱門排行
更多>>長沙常用電話
長沙社區(qū)排行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