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月前,在賀龍體育場附近,長沙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局開展執(zhí)法行動,依法查扣一臺非法營運車輛。車主和同伴將執(zhí)法人員拖下車毆打,并搶回被扣車輛。
5月23日,天心區(qū)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判處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4個月至緩刑不等。
2012年12月13日下午4時許,胡某駕駛一輛比亞迪小車,在長沙賀龍體育館南門進行非法營運,胡某在車輛被扣押時,通過車載電臺進行群呼,召集其他從事非法營運的司機過來幫忙。
張某聽到群呼后,伙同柴某、劉某、王某等人駕車趕到,將執(zhí)法人員楊某從車里抓出并毆打。后強行搶走車鑰匙,開走小車。另有4名執(zhí)法人員被打傷。
天心區(qū)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對胡某等6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今日,天心區(qū)法院一審宣判,判處胡某有期徒刑1年4個月,張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判處鄢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柴某有期徒刑1年緩1年,劉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1年,王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1年。
新聞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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