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板橋派出所抓捕了一名改裝、破壞小黃車的男子,并對該男子處以五天的行政拘留。這是東莞第一起破壞共享單車拘留事件。
換鎖、噴漆、加車籃……
每天開開心心騎車上下班
聽上去好像很正常
然而,近日,東莞男子宋某
卻因此吃了5天牢飯
究竟攤上什么事兒了?!
近日,東莞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板橋派出所抓捕了一名改裝、破壞小黃車的男子,并對該男子處以五天的行政拘留。這是東莞第一起破壞共享單車拘留事件。
男子宋某上下班路有點遠,動了偷共享單車的念頭。于是,他連偷兩輛ofo單車,卸了原來的鎖,重新給單車噴了漆,將之從原來的“小黃車”變成了“小黑車”。為了買菜方便,他還在其中一輛單車上加裝了車籃。
4月1日下午,東城公安分局警力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正騎行一輛疑似噴改的ofo共享單車,隨即上前對其盤問。
經調查,宋某對偷車一事供認不諱。他交代,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內,還有一輛已經被改裝的小黃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警方對他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ofo東莞相關負責人表示,ofo 在每一城市都配有專門的線下運維團隊,對車輛進行維保,接下來會與各地警方緊密配合。
用戶可以第一時間舉報損毀單車的行為,ofo也會在第一時間報警,同時也將涉事嫌疑人列入“黑名單”。
該負責人說,從目前反饋的信息看,東莞區(qū)域的共享單車被破壞方式主要集中在惡意刮花車牌、涂改車牌、給車輛上私鎖等。
目前尚無法精準統(tǒng)計東莞區(qū)域共享單車的損毀率,但僅僅是在高埗一個鎮(zhèn),今年3月中旬投放的600輛共享單車,目前就已發(fā)現(xiàn)有近200輛被人為損毀。
廣東金獬律師事務所律師黎斌表示,共享單車是服務提供商的財物,涂裝、拆除單車零件或者惡意破壞單車的行為都有可能被認定為對他人財物的侵占或者損毀。“輕者可能會被處以行政拘留和1000元以下罰款,重者甚至會涉嫌構成刑事犯罪”。
東莞的共享單車發(fā)展勢頭迅猛,據不完全統(tǒng)計,ofo、摩拜單車、優(yōu)拜等已相繼在莞投放了近10萬輛單車。
據ofo東莞相關負責人透露,他們已經在東城、南城、莞城、萬江、石碣等多個區(qū)域投放了2.5萬輛“小黃車”,預計本月底,虎門鎮(zhèn)也將被其納入單車投放區(qū)域,松山湖的投車計劃也已提上日程。
共享單車的出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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