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來為去 你說為生活、為小孩 你們也知道我是撒謊的 那肯定(是)找借口 肯定也是為了毒品嘛
7年,盜竊電動車530輛
2009年至2016年七年間,江蘇常州市有530輛被盜的電動車與一個名叫”石曉蘭”的女人脫不了關系。頻頻作案的石曉蘭不僅被抓過,而且經(jīng)常被抓。但是,令警察們感到無奈的是,每次都無法對她進行收押。
這個石曉蘭究竟是何許人也?她又有著何種高超的手段?竟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規(guī)避警方的收押呢?
5年,懷孕4次
石曉蘭是江蘇無錫人,早年父母離異,與家人的關系一直不大好。小學畢業(yè)后,石曉蘭就沒有繼續(xù)上學。過早的接觸社會,讓她認識了一些吸毒的朋友,一來二去,自己也染上了毒癮。發(fā)現(xiàn)女兒吸毒后,石曉蘭的父親曾經(jīng)兩次把女兒送到戒毒所強制戒毒,但是隨著2007年父親突發(fā)腦溢血去世,石曉蘭失去了唯一能夠管制她的人,很快就復吸了。后來,石曉蘭又認識了同樣為吸毒人員的現(xiàn)任男友,就再也沒有戒過毒品。
為了籌集毒資,石曉蘭做過很多份工作,但因為嫌來錢慢、嫌不自由,都沒有做長久。需要錢又不想上班,石曉蘭在朋友的“引薦”下,盯上了電動車。剛開始的時候,石曉蘭還比較膽小,都是搭著朋友一起做。做的次數(shù)多了,她儼然成了盜竊電動車的老手,漸漸地竟把盜竊當成了營生。
石曉蘭第一次被警察抓住,是因為吸毒,而那個時候,她剛剛生完第一個孩子,恰巧處在哺乳期。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取保候審”。因為哺乳期,石曉蘭很快就被放了出來。
經(jīng)歷了這一次之后,石曉蘭給自己長期掛上了這道“免死金牌”。五年時間,石曉蘭沒有結過婚,卻四次懷孕,她每次作案被抓,要不就是大著肚子,要不就是處在哺乳期。幾年間,警察一直和石曉蘭周旋著,雖然對她的犯罪事實了如指掌,卻始終不能對其進行收押處理。這讓石曉蘭更加地有恃無恐,甚至還帶著4歲的女兒一起作案。
《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哺乳自己子女的嫌疑人,不適用逮捕”,這本是法律對嫌疑人人身權利的保護,而石曉蘭恰恰就利用了法律的這種特殊關照,以不間斷地懷孕、哺乳來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么她真的就能逍遙法外嗎?
高墻外的4歲女兒
石曉蘭的狡猾對于警方來說也就是小兒科,抓捕、定罪并不難。難就難在,她一直處在無休止的懷孕、哺乳期,這個問題該怎么解決呢?
警方為此特地組織了一個專班,安排相關人員對她懷孕、哺乳情況及時間節(jié)點進行了監(jiān)測。2016年4月,石曉蘭既沒有懷孕,也不處于哺乳期,正是一個最佳的抓捕時機。同時警方也鎖定多起電動車被盜案件是石曉蘭所為,于是安排專人暗中對石曉蘭的一舉一動進行觀察。在警方的嚴密布控下,吸毒又瘋狂盜竊的石曉蘭至此終于被緝拿歸案。
入獄后石曉蘭終于不再那么瘋狂了,如今身在囹圄,她心里只有一件大事放心不下。犯罪期間她共生育了四個孩子,但由自己直接撫養(yǎng)的,只有排行老二的一個女兒,其他三個孩子,在生下來不久就都送給了別人。被收押后,4歲的女兒如何生活,成了她整日掛念的事情。
高墻之內,清醒著的石曉蘭內心回歸了母性。她說當初之所以想到利用懷孕來逃避打擊,都是因為吸食毒品大腦完全不受控制,是毒品害了她。
天網(wǎng)恢恢
同樣染上毒癮,妄想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帶來逃避懲罰的人可不止石曉蘭一個。
“張小明”,無正當職業(yè),常年以卸門把手、盜竊路邊店為生。后染上毒癮,為了籌措毒資,瘋狂盜竊。幾年時間里,作案160余起,涉案價值近百萬,先后20多次被公安機關抓獲。但因其常年處在肺結核開放期,并具有嚴重傳染性,無法進行收押。他也就利用這張“免死金牌”,作案愈加猖狂。
“鄭一平夫婦”,60歲出頭,早年經(jīng)商,號稱百萬富翁,后家道中落,滯留在常州。因沾染毒品,為籌毒資,常年靠扒竊為生,先后被逮捕3次,但因夫妻二人身體條件不符合羈押,特別是丈夫鄭一平,身患腦癌,醫(yī)院甚至下了病危通知書,始終無法進行收押。
難道就任由這樣的罪犯繼續(xù)作案嗎?警方也在冥思苦想、商討對策。
警方一方面把力量、資源、手段整合在一起,另一方面和政府相關部門通力合作,通過對張小明進行專業(yè)的治療,使他的肺結核的傳染性得到了控制,并達到了收押條件。2016年3月,張小明在暫住的朋友家被抓獲,等待他的,將是法院的嚴懲不貸。
鑒于鄭一平夫婦的特殊情況,當?shù)孛窬瘜⒎蚱迋z遣返回原籍上海,在享受低保和廉租房等福利的同時,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消除治安隱患。
習近平總書記在剛剛閉幕的十九大中提出:“建設平安中國,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區(qū)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fā)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xiàn)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jié)、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惫步ü仓喂蚕淼纳鐣卫砀窬蛛x不開每個公民的努力,只有警民攜手方能共建和諧。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今天我們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人民大學的魏曉娜教授。剛剛看到的這三個案例,只是我們警察在打擊違法犯罪人員中遇到的若干問題中的一部分,這些問題,不僅讓常州的警察頭痛,其實也是全國各地都會遇到的問題。那么,是不是對于特殊群體的嫌疑人一定就不能收押呢?
A1:這三個案例,他們之所以不能被收押,是因為我們在《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guī)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的辦法。”《看守所條例》第10條規(guī)定,“看守所對人犯患有精神疾病或急性傳染病的;患有其他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fā)生危險或生活不能自理,除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外,不予收押!庇纱丝梢,看守所對患病被告人是有條件的羈押,而對患病被告人采取的強制措施只是可以采用取保候候審或監(jiān)視居住,并不是應當采取。但相關規(guī)定卻對被告人可能發(fā)生危險、生活不能自理以及社會危險性卻界定不明,從而導致法院、檢察院有時決定逮捕的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看守所認為其沒有達到收押的標準而不予關押。
Q2:那您覺得面對這些特殊的犯罪嫌疑人,關于他們的這種收押在法律方面是否還要做一些調整呢?
A2:目前生效的《看守所條例》是1990年制定的,相對來說比較古老了,已經(jīng)不太適合目前的犯罪形勢,以及我們這個時代的發(fā)展了。所以說《看守所條例》也面臨著在法律制度上有一個更新的問題。實際上《看守所法》的制定目前也正在醞釀之中,在今年的7月份我們的《看守所法(草案)》已經(jīng)公布并向社會去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有一條在這個問題上是有所體現(xiàn)的,比如說它要求設置一些監(jiān)區(qū)醫(yī)院,設置專門的傳染病的病區(qū)。另外,我們可以在未來法律規(guī)定方面再做一些創(chuàng)新,比如說我們可以充分利用一些社會上的醫(yī)療資源,通過這種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來建立一種看守所與醫(yī)院的長效的合作機制,從而徹底解決這樣類似的問題。
法律對公民人身權益的庇護
不是犯罪者的通行證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