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云南省景谷縣森林公安局在景谷縣公安局、寧洱縣森林公安局的協(xié)助配合下,查獲了一起非法販賣野生動物案。
5月11日晚7點左右,普洱市景谷縣森林公安接到寧洱縣森林公安通報,一輛疑似裝載有野生動物死體的皮卡車正從寧洱駛向景谷,請求協(xié)同查處。接到通報后,景谷縣森林公安立即組織警力設卡堵截。在距景谷縣城15公里處,民警發(fā)現(xiàn)了布控車輛,并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狡猾的違法分子卻猛踩油門沖卡逃離。民警立即向景谷縣公安局請求支援。
治安大隊長查明坤:在景谷縣公安局的協(xié)助配合下,民警一路追截,最終在距縣城3公里處將皮卡車逼停,將違法嫌疑人趙某及其妻子莫某控制。
民警當場從趙某所駕駛的皮卡車上查獲疑似黃麂死體7只,而民警還發(fā)現(xiàn)黃麂死體的腳上、腹部等多處疑似有鐵夾或槍擊傷痕。
民警對話嫌疑人:從哪里拉來的?江城。一共拉了幾頭?7頭。在那邊買多少錢一頭?800塊一頭。你到這邊賣多少一頭?一千一二。
趙某交代,5月9日,夫妻兩人為牟利,到景谷縣境外以每只700-800元的價格收購黃麂,準備銷售給餐館或個體老板加工食用。經(jīng)過3天的“采購”,一共收購了7只黃麂。
5月11日晚,趙某夫妻倆準備返回景谷時被森林公安抓獲。經(jīng)查明,嫌疑人趙某長期從事收購、運輸、販賣野生動物活動,并與景谷縣內(nèi)多家餐館有利益往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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