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蕪湖市公安局中山南路派出所接到了一個電話,報警人說自己被人在旅館強奸了,可警察趕到以后,卻發(fā)現這起報案很蹊蹺! 辦案民警趕到旅館后,前臺服務員表示,417房間剛剛有一對男女退房離開,在了解了二人的體貌特征后,民警立即沿途尋找。 在走訪到紅綠燈十字路口的時候,發(fā)現有一男一女,行跡很可疑,像是報警中所說的情形,所以民警立刻亮明身份,上前進行盤查。 但是,這二人面對民警的詢問,均對報警一事矢口否認,可言語和神色卻顯得有些慌張,民警便當場撥打了報警人的電話,其中女性的手機隨即響起。 但這位女性仍然堅稱自己沒有報警,于是民警將二人帶回所里做進一步的調查。 通過對二人的分別訊問,民警了解到,男性名叫何某某,1991年出生,女性名叫楊某某,1974年出生,二人均稱互相并不認識,但這都無法解釋,為什么兩人會在旅館一同出入? 據警方調查,何某某通過微信搖一搖認識了女方,相約在蕪湖弋江區(qū)見面,吃過飯之后,他們在某賓館417房間以500元的價格發(fā)生了性關系。 原來,這二人報警是假,干見不得人的勾當是真,雙方在行茍且之事后,男方何某某要求女方退還自己200元費用,女方不同意。 就此,雙方發(fā)生了爭執(zhí),男方在爭執(zhí)中打了女方一記耳光,女方惱怒之下,就報警謊稱自己被強奸,但很快又后悔了,因為她知道報假警和賣淫是違法行為,便慌慌張張的離開了旅館。 警方最終以嫖娼和毆打他人,對男方處以13日行政拘留,而對女方則以賣淫的違法行為處以10日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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