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6日,廣河高速發(fā)生了一起涉及大客車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19人死亡、30人受傷。昨天(5月30日)上午,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
公訴人
被告人趙紅廣駕駛大型普通客車
在高速公路行駛時
行駛速度超過規(guī)定速度
且在雨天路面濕滑的情況下
措施不當
沒有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
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
廣河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司機一審獲刑七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紅廣作為大客車從業(yè)人員,應具備更高的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安全駕駛規(guī)范。但他卻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在駕車過程中超速駕駛,導致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告人認罪、悔罪情節(jié)與犯罪情節(jié)相比,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主審法官
判決如下被告人趙紅廣
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趙紅廣當庭表示服判。
司機超速駕駛導致19死30傷
2017年7月6日,趙紅廣駕駛大型普通客車沿廣河高速公路由廣州往河源方向行駛,車輛在碰撞中央隔離護欄后仰翻,造成19名乘客死亡、30名乘客受傷,車輛和路產(chǎn)設施不同程度損壞。趙紅廣在事故中受傷被送往醫(yī)院救治,后被公安民警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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