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蔣玲芳:
給女孩看黃片,女孩12歲,她也意識到這個是不當的行為,那這件事被別人發(fā)現了,可能會影響她,這個被告人還威脅她說,如果你不配合我,我就跟你的老師講,上學也會受影響,女孩子在學校的表現是非常不錯的,但是她擔心這個事情發(fā)生以后,對自己產生不好的影響,所以就沒回去跟她的奶奶講。
記者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時年43歲的犯罪嫌疑人甲某,與被害女童乙某家是鄰居,自己的女兒和乙某又是同學,案發(fā)時甲某將當時還不滿12周歲的乙某騙至家中玩耍,甲某謊稱女兒快回來了,讓乙某等一等。
丹陽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蔣玲芳:
給女孩看黃片,女孩12歲,她也意識到這個是不當的行為,那這件事被別人發(fā)現了,可能會影響她,這個被告人還威脅她說,如果你不配合我,我就跟你的老師講,上學也會受影響,女孩子在學校的表現是非常不錯的,但是她擔心這個事情發(fā)生以后,對自己產生不好的影響,所以就沒回去跟她的奶奶講。
在前后長達半年的時間里,甲某曾3次對女童乙某實施性侵,兩次發(fā)生在休息日,一次發(fā)生在小升初考試學校放假期間。因為第三次性侵情節(jié)較重,造成女童下體受傷,紅腫疼痛。兩個月后,女童才告訴了母親,而在此前,女童的家人從未有任何的察覺。
丹陽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蔣玲芳:
這兩家住的比較近,家長之間也比較熟,這個被告人和被害女孩的奶奶還經常在一起打麻將,平常這個被告人還經常給這個女孩子吃一點喝一點,到家里去招待她,就像關心自己女兒一樣,給人的感覺就是這樣,被害的女孩是一點沒有提醒。
2017年2月,丹陽法院以強奸罪判處甲某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法院介紹,近2年,少年家事審判庭審理的,被害人為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案件中,主要都是性侵未成年女童的案件,并且多是熟人作案。
丹陽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蔣玲芳:
為什么性侵幼年的女童能夠成功,很多因素很多案件體現出這個特點,就是熟人之間沒有防范,去年14件案件里面有12件都是熟人作案的。因為外人之間陌生人之間,我們教育都比較強調,防范心比較高,可能機會少一點,熟人之間沒有這個意識,確實是一個因素。
蔣玲芳提醒家長,性侵女童案件多發(fā)于假期,要有針對性地對孩子做好“關鍵點、關鍵事”的教育、提醒,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發(fā)生。此外,發(fā)布會上還公布了耄耋老人離婚糾紛案,張某某與李某某離婚析產案等案例,據了解,,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該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共受理各類家事糾紛案件1290件,審結1097件,其中80%以上為離婚糾紛。
2017年丹陽人民法院審結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4起,其中強奸8件,猥褻兒童6件,被害人共17人。
這類案件的發(fā)生不僅對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造成極大傷害,也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法院對該類案件嚴格依法定罪量刑,僅對一名犯罪未遂的被告人適用緩刑,其余被告均處實刑予以懲罰。
案例:未成年人唐某某網絡盜竊案
【案情】被告人唐某某(男,17周歲,福建某高中在校生)業(yè)余時間受網絡“好友”指使,截取被害人隱私信息,并竊取38450元。2016年4月被市公安局查獲,2017年9月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8450元,退賠贓款38450元。
【點評】近年來,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隨著時代、社會和科技、網絡的發(fā)展也在變得復雜化、多樣化、隱蔽化。2017年我庭共判決未成年人犯31人,其中單處罰金2人,判處拘役刑3人,適用緩刑7人。
哺乳期為離婚高發(fā)期
家事案件中,離婚糾紛占比約81 %。僅2017年,我院受理女方在哺乳期起訴離婚的案件就多達15起。2016年10至2017年全年,我院審結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件59件,為保護遭受家暴當事人而發(fā)出人身保護令5份。
犯罪未成年人多為外來打工者
家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多集中于傳統(tǒng)多發(fā)的侵財案件,其中盜竊案件占40.48%,且具有平均犯罪次數多的特點。2017年我院審理的未成年人盜竊案件中,未成年人參與盜竊次數最多的達35起,還存在累犯、緩刑期間再犯、取保候審期間再犯現象。作案手段既有傳統(tǒng)的撬門扭鎖,也有采用新技術手段如利用互聯網發(fā)送病毒盜取銀行賬戶進行的盜竊。犯罪人員主要為外來打工未成年人,普遍特點是經濟條件差,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脫離父母,缺少有效監(jiān)管。
加強性知識教育,
保護我們的孩子不受侵害!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