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事不過三”
犯錯或者被騙超過三次
就該考慮自己的智商是否有問題了!
但在昆明,一男子七年間被同一人陸續(xù)騙走上千萬元!
是騙子手段太高明?還是受害人“人傻錢多”?
今年55歲的李某是昆明人,女,高中文化,無業(yè)。
【2010年】
丁先生在人引薦下認識了李某。當時李某自稱自己人脈很廣,她的父親是“高官”,她自己也是部隊里的“團長”,他家和很多領(lǐng)導都很熟。
丁先生一直想讓自己兒子上軍校,而李某得知丁先生正為兒子的前程犯愁時,謊稱自己認識領(lǐng)導,可以幫丁先生的兒子上軍校,但需要交納“保證金”。
【2010年到2014年】
于是,在4年時間里,“愛子心切”的丁先生先后多次轉(zhuǎn)給李某400多萬元。而為了博取丁先生的信任,李某還伙同他人偽造了虛假的“任命書”“接收函”等材料。
【2014年底】
由于長期無法到崗位報到工作,丁先生找到李某,說李某耽誤了自家兒子的前程,要求李某還錢。此時,李某也擔心事情敗露,為了穩(wěn)住丁先生,她又想出了新的騙局。
李某一邊口頭承諾盡快還錢,一邊謊稱自己和中央領(lǐng)導關(guān)系密切,能讓丁先生去北京當官,并偽造了任命書,任命丁先生為“西北王” “西北狼”,負責總管云、貴、川、藏四省區(qū)。
【2015年到2017年10月】
這兩年間,李某以此為借口,又從丁先生手里騙走了800余萬元。
【2017年11月】
發(fā)現(xiàn)自己上當受騙后,丁先生向公安機關(guān)報了案。
經(jīng)偵查,民警將李某抓獲,2017年11月20日,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
西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李某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西山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經(jīng)審理查明,自2010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間,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先后謊稱自己能幫忙辦理被害人丁先生兒子當兵以及能讓丁先生當官,并偽造任命文件、圖片材料等提供給丁先生及其兒子,以此方式騙取丁先生錢款共計人民幣1190.3萬元。案發(fā)前,李某以發(fā)放工資、津貼為由,返還錢款22萬余元。
西山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共計人民幣1168萬元,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且屬詐騙數(shù)額特別巨大。
西山區(qū)法院一審判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同時,責令李某退賠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1168萬元給被害人丁先生。
很多網(wǎng)友看完此事件后表示非常不能理解:這種智商是怎么賺到一千多萬的?
嘟嘟也表示無法想象!但是,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天上不會掉餡餅~成功更沒有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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