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wǎng)絡技術(shù)的發(fā)展,即時通訊軟件成了們交流交際的重要途徑,然而面對一些虛擬空間認識的朋友,有人就動起了歪心思。
2018年4月,受害人汪先生急匆匆的走進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興海路派出所,向民警陳述了自己的遭遇。
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興海路派出所刑警中隊 中隊長 宋維龍:汪某報稱自己通過微信,認識了一名西寧籍的陌生女性以后,這名女性一直在微信上給他推薦辦理大額度的信用卡。
該女子聲稱,從她這里辦理信用卡能省去不少的流程,可以盡快拿到大額消費的信用卡,于是汪先生便決定辦一張。
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興海路派出所刑警中隊 中隊長 宋維龍:辦一張十萬元額度的信用卡,費用是兩萬元錢,汪某同意之后通過微信轉(zhuǎn)賬,給這個女的轉(zhuǎn)了兩萬塊錢。
不出意外,汪先生轉(zhuǎn)賬之后,非但沒有拿到信用卡,甚至與該女子失去了聯(lián)系。意識到可能上當受騙之后,汪先生立即到派出所報警,警方很快對該案件進行了調(diào)查。
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興海路派出所刑警中隊 中隊長 宋維龍:通過偵查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馬某,是西寧本地人,23歲無業(yè)。5月12日,將這個馬某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guān),進行審查。
面對警方的訊問,馬某如實交代了自己詐騙汪先生兩萬元現(xiàn)金的犯罪事實,所謂辦理信用卡,根本就是子虛烏有。
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興海路派出所刑警中隊 中隊長 宋維龍:汪某將兩萬元通過微信給馬某以后,馬某將這些財物用于購買衣服,吃飯等,進行消費揮霍,并沒有辦理任何事宜。
通過警方審訊,馬某供述自己還曾以辦理車牌號為由,騙取他人的錢財,經(jīng)核實馬某共作案3起,涉案資金5萬元。
目前馬某涉嫌三起詐騙,已經(jīng)被檢察機關(guān)依法逮捕,馬某涉嫌詐騙的數(shù)額較大,將面臨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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