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號早上10點多,一通報警電話打破了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總寨派出所的寧靜。在電話內,報案人稱自己在總寨派出所轄區(qū)內經營的一家服裝店發(fā)生了偷盜案件。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往事發(fā)現場對報案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
到達事發(fā)的服裝店后,民警發(fā)現,被指偷盜的人員還在服裝店內并沒有離去。于是辦案民警立即對涉事雙方進行了詢問。
服裝店老板:就是她挑褲子,她剛開始試了一條長的褲子,她說這個褲子薄我不喜歡。我說這個褲子厚,我又給她拿了一條厚的,這個還可以是吧。有一個款,這個款還有個款,就三個款不一樣,她說我再試一下,比較一下哪個好看,就三條都拿進去了。
一番精挑細選后,這名顧客拿著店員推薦的三條褲子進入了試衣間,店員也把取下的衣架隨手放在了旁邊,此后,這名顧客又多次從試衣間出來挑選與褲子搭配的上衣,經過幾次進進出出,最終選好了心儀的衣物。
服裝店老板:褲子她試完以后穿到身上,她最后才拿出來的,就這個褲子我不喜歡這個褲子我喜歡,就這樣的,直接穿在身上了,她要付我錢了,我一看這褲架,三個。
拿進試衣間的是三條褲子,顧客出來時身上穿了一條,還給店員一條,還有一條褲子卻不見了蹤跡,警覺的店員馬上到試衣間內查看,并沒有看到被換下的褲子,這讓店員感到有些疑惑,于是又對這名顧客進行了詢問。
服裝店老板:她說我沒見,我說明明跟你拿了試的,她說那我就沒見那個褲子,剛才有一個穿藍衣服的小伙,他拿走跟一個女的試去了。
由于事發(fā)時,是上午十點左右,服裝店內的客人并不多,店員清楚地記得這段時間內并沒有穿藍色上衣的男子前來光顧,這加深了店員的懷疑。
服裝店店員:我們有經驗,她穿到褲子里面,我最后都扒她的褲子,她褲子里面也沒有,她就背個包,那因為沒人我肯定要搜,對不對,在我店里,因為沒其他人,就你拿進去了我就搜,一搜在她包里搜出來了。
店員從這名顧客隨身攜帶的包中找到了丟失的褲子,可以說是人贓并獲,但是被抓了現行的顧客并不承認包中的褲子是這家服裝店的。雙方各執(zhí)一詞,僵持不下,無奈的店員這才報了警。
找到褲子的店員本想著既然找回了丟失的褲子,自己店中又沒有經濟損失,本打算不再追究,然而這名顧客的態(tài)度卻跟店員截然不同。
服裝店店員:她就拿出來了要是承認,說多少錢我錯了,這樣我們也就啥都不說了,以前也有過這樣偷的我們也沒辦法,你說拿出來我們不丟東西就行了,也不說我要抓你,不丟東西為目的,你東西不拿出去,我就啥都不講。她最后一直說我在市里面買的,不是你家的。
面對顧客的百般抵賴,無奈之下,店員只得選擇了報警。不過,當民警駕駛警車到來的時候,聽到警笛聲后,這名顧客的態(tài)度發(fā)生了轉變。
服裝店店員:報警之后她還一直說,反正不是在你們這兒,市里面的。最后警車來了,停在門口,她聽見警車響了,她才站起來說,我錯了,大姐算了這樣的。
看到民警的到來,這名顧客承認了自己盜取店內服裝的事實。
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總寨派出所 民警 馬英杰:我們趕到現場之后,在對嫌疑人進行初步詢問之后,她也承認自己拿了一條牛仔褲裝到自己隨身的包里了。
隨后,民警將這名顧客帶回所里進行調查。令民警感到不解的是,這名顧客并不是因為沒有支付能力才實施盜竊。
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總寨派出所 民警 馬英杰:在我們對報案人和嫌疑人進行詢問偵查取證之后,牛仔褲的零售價是125元,打完折之后也就八十五塊,當時這個嫌疑人張某身上帶的錢是完全可以支付,這所有的她試的這四件衣服,都可以支付。
既然身上所帶的現金是夠用的,這名顧客為什么要選擇以盜竊的方式將這條褲子藏到包內呢?
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總寨派出所 民警 馬英杰:嫌疑人張某實施的這種盜竊行為一方面是她自己這種僥幸心理,想著占便宜的心態(tài)在作祟,因為是在試衣間里面,也沒有監(jiān)控視頻,她就把剩下的一條褲子裝到她隨身的包里了。
因為一時的沖動,就想著要占幾十塊錢的便宜,張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總寨派出所 民警 馬英杰:我們對嫌疑人進行了行政拘留五日,罰款三百元的處罰。
通過對事發(fā)地點環(huán)境的查看,民警介紹,張某的偷盜行為之所以險些得逞,也跟該服裝店的管理松懈有一定的關系。在現場記者看到,這家服裝店面積很大,擺放的貨物也特別多,但是監(jiān)控設備密度比較小,店員的數量也比較少,這樣就容易導致在顧客比較多的情況下出現一些疏漏。
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總寨派出所 民警 馬英杰:他們這個服裝店在顧客試完衣服交還服務員這個方面,也產生了一種,可以說是有斷層吧,導致犯罪嫌疑人張某是有機可乘。
好在這家服裝店的店員在工作的過程中能夠多加留心,才避免了財物的損失。據店員介紹,類似的情況在他們店中也曾發(fā)生過,其中將衣服穿在里面帶走是小偷慣用的伎倆。
民警提示,客流量比較大的店鋪內,從業(yè)人員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發(fā)生不必要的財物損失。
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總寨派出所 民警 馬英杰:在這里提醒這些不管是服裝店,還是其他這種店的業(yè)主,從業(yè)人員,你要在遇到這種顧客試衣服這些,你要自己在不經意之間,要仔細的核對自己的物品,你所交給顧客的物品和你收回的物品,你自己心里就要有個數。也可以在不確定這種情況下,在產生這種情況之后,也不要貿然的對嫌疑人進行打罵之類的,選擇報警是最好的方式。
雖然這名顧客在被店員發(fā)現時百般抵賴,但是最終還是抵不過她盜取服裝的事實。還是那句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想要擁有的東西一定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合法的渠道去獲得,一旦觸碰法律的紅線,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