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現(xiàn)違法犯罪活動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然而,古巷鎮(zhèn)一民宿經營者卻在明知入住人員有犯罪嫌疑的情況下,仍多次向警方撒謊,隱瞞嫌疑人的蹤跡,導致觸犯法律被抓。
8月10日晚上,湘橋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通過線索排查,發(fā)現(xiàn)了一名正在緝捕中的重大案件嫌疑人在古巷鎮(zhèn)華明住宿附近活動。
抓捕人員隨即趕往該住宿,同時找到住宿的老板李某,并將嫌疑人的照片拿給他看,表明該人員是嫌疑人的身份。但李某卻騙辦案民警說,照片上的人沒有入住該民宿,于是辦案民警要求李某調取住宿的監(jiān)控錄像,李某謊稱無法打開監(jiān)控。
8月11日上午,辦案民警通過調取周邊監(jiān)控,確認該嫌疑人就住在民宿內。在對李某進行批評教育后,其才交代了嫌疑人住在303號房。民警隨即上樓將嫌疑人抓獲,同時李某也被帶至公安機關進行審查。
經審查,李某因為嫌疑人入住時沒有按規(guī)定登記身份證,怕被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后被處罰,所以在民警三次上門,均有明確向他告知該嫌疑人的身份,找他了解情況時,李某還是刻意隱瞞嫌疑人入住的情況。
犯罪嫌疑人 李某
那個男子到我民宿入住時沒帶身份證,他就報個手機號碼,我當時就想賺這個顧客的錢,我就只登記他的手機號碼,讓他入住了。民警拿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給我看,我當時認出來,就隱瞞了民警,怕公安處罰我。
李某的行為已涉嫌窩藏包庇罪,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在民警調查過程中,廣大群眾一定要依法依規(guī)配合;也提醒各旅業(yè)經營者,客人在入住時一定要登記身份證,切不可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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