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共享汽車在大街小巷隨處可見, 本來是為了方便大家出行, 而有些人卻打起了歪主意。 今天上午,青島鐵路運輸法院 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共享汽車盜竊案, 而實施犯罪的是一名共享汽車維修工。 才剛剛年滿18歲…… 盜竊共享汽車 被告人對指控無異議
眼前的被告人劉某今年剛滿18歲,庭審期間,他對檢察機關(guān)的指控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今年4月11號晚上10點多,劉某來到孟莊路一停車場,將一輛共享汽車偷偷開走。
被告人劉某利用隨身攜帶的充氣皮囊、鐵絲、手鉗等工具,將停在此處的一輛大眾牌POLO共享汽車車門撬開,并拆卸掉車內(nèi)的GPS、撕掉共享汽車標志,將車竊走。經(jīng)鑒定,所盜汽車價值69570元。
△作案工具
因為GPS被拆,車輛無法定位,被盜共享汽車所屬公司向警方報案。4月20號,青島鐵路公安處民警根據(jù)線索趕到嶗山區(qū)沙子口劉某家中,人贓俱獲。
被告人劉某:“準備開著出去玩玩,玩完之后再把車給放回去,4月12號一早開著上了一趟青島站,接了一個人,然后12號中午又開著上了沙子口那邊!
被告人是構(gòu)成盜竊罪被判緩刑
劉某是日照人,來青島做汽修工已有兩年,而他工作的汽修廠正是被盜共享汽車企業(yè)的指定維修點。正是憑借對汽車的熟悉,劉某做案時麻利地拆掉了車內(nèi)兩臺GPS,將車開走。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應(yīng)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劉某到案后如實坦白罪行,又是初犯偶犯,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某犯盜竊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一審宣判后,劉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18歲,正是青春年少,卻背上了犯罪污點,希望劉某好好悔過,遵守法律,在今后的日子里踏踏實實地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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