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龍哥被反殺事件近日引起高度關注
一個叫做“天安社”的涉黑團伙
也被挖了出來
人民日報今日辟謠稱
“天安社”早已被北京警方剿滅
武漢的掃黑除惡工作進展如何?
就在今天上午
武漢集中公開宣判涉惡犯罪案件
長江日報記者來到武漢市江夏區(qū)人民法院
見證了其中一起案件的宣判現(xiàn)場
案件回顧
江夏區(qū)法院涉惡審判現(xiàn)場 記者劉斌 攝
2016年12月,被告人陳某以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盤龍城巨龍大道門市部的名義,經營武漢市黃陂區(qū)盤龍城至武漢市江夏區(qū)藏龍島一日游旅游線路。
2017年5月,被告人宗某、商某加入該門市部,與被告人陳某共同經營。陳某、宗某、商某發(fā)現(xiàn)武漢某公司所經營的旅游線路與其相同,為爭搶客源,三被告人商議通過邀約社會人員威脅對方公司工作人員及旅游大巴車上游客的方式排擠同行、排除競爭,達到獨攬該一日游旅游線路經營目的。
2017年7月至8月間,陳某等6人多次有組織地采取暴力、脅迫手段對與其相同線路的旅游經營者及旅游大巴車上的游客進行打、砸、威脅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陳某、宗某、商某、陳某二為首要分子,肖某、鄒某、陳某三積極參與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擾亂社會生活秩序,影響武漢城市形象,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判決
江夏區(qū)法院涉惡審判現(xiàn)場 記者劉斌 攝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等人結伙攔截、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如下判決:判處陳某等被告人一年六個月至六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不等。
武漢同一天集中宣判4起涉惡案件
與此同時,武漢市江岸、黃陂、經開區(qū)法院各一審公開宣判1件涉惡案件。該4案均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上述四家法院審理的首例涉惡案件。
截至8月15日,武漢市掃黑除惡專項整治行動共偵辦涉黑案件9起,打掉涉惡團伙273個,破獲案件583起,刑拘涉黑涉惡嫌疑人員1573名,查封、凍結涉黑涉惡資金13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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