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桂中刑偵大隊接事主徐某某報案稱:自2017年5月,其與親戚朋友共20余人被一名叫陳某的男子以幫忙“操作”公租房名額為由詐騙,共計損失40余萬元。
經民警進一步詢問,陳某(男,41歲,柳州市人)在2017年初對外聲稱有能力“操作”公租房名額,指標費2萬元,中介費5000元。申請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暫住證復印件、低收入證明等材料,并填寫一張《社會保障房申請受理單》即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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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中刑偵大隊民警在掌握基本案情及嫌疑人信息后,立即著手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陳某與父母居住在柳州市城中區(qū)文惠路某小區(qū)內,還曾因偽造機關公文被判處拘役5個月。確定嫌疑人身份后,民警上門對其實施抓捕,但其并不在家中。
8月29日下午18時許,桂中刑偵大隊民警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鎖定嫌疑人陳某正在家中,民警迅速集結,在陳某家樓下將其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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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訊,陳某對詐騙多名事主的行為供認不諱。
據供述,陳某以有能力及途徑辦理公租房為由騙取事主信任后收取每人二萬五千元的指標費及中介費,在事主多次催問時,其均以單子正在審批為由拖著。因其無業(yè),無固定收入,但愛泡夜店、愛旅游,開銷極大,所騙資金均被其用于消費,揮霍一空。
目前,陳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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