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名男子帶4歲女兒赴三亞 只為挽回妻子 妻子卻堅持離婚 悲痛之下 男子竟當著女兒的面做了這樣的事情…… 因矛盾兩人決裂 妻子出走三亞 劉某偉是廣西人,今年32歲,初中文化。妻子苻某是海南三亞人,比他大2歲。兩人2012年結婚,2013年女兒出生。在兩人外出打工過程中,劉某偉和苻某只有在節(jié)假日的時候才會在一起。 “我偶然登陸了苻某的QQ、微信發(fā)現(xiàn)苻某跟別的男人有曖昧關系,我們之間的矛盾就更深了”,劉某偉表示,2016年10月他和妻子之間算是徹底決裂了,11月份苻某自己跑回三亞。 之后劉某偉決定來海南找妻子,希望妻子回心轉意。 攜女兒赴三亞 意欲挽回愛妻 2017年5月20日,劉某偉帶著女兒到達三亞并住進了團結路的一家酒店。21日上午,被害人苻某來到酒店向劉某偉索要結婚證、戶口本欲離婚,二人發(fā)生爭吵,劉某偉拿出尖刀威脅苻某,苻某言語辱罵后帶女兒離開房間,劉某偉持刀追至電梯口向苻某腹部捅刺一刀。 之后,劉某偉請求他人報警,他抱著苻某呆在原地,并給父親打了電話,稱自己殺了妻子,讓父母趕過來帶走女兒。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劉某偉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審判 三亞中院認為,劉某偉持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劉某偉有自首情節(jié),且本案因婚姻感情糾紛引發(fā),在被害人言語刺激后激化,決定對被告人劉某偉從輕處罰。根據(jù)被告人劉某偉的犯罪事實、性質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三亞中院判決劉某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決劉某偉賠償苻某母親經濟損失3萬余元。 來源: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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