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子韋先生被流浪狗咬傷,出現狂犬癥狀搶救無效死亡,韋先生的家屬將“收養(yǎng)”該流浪狗的村民陳先生起訴到法院索賠醫(yī)藥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經濟損失3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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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咬人致死,死者家屬起訴索賠
事情還得從今年5月說起。當月26日下午5時許,魚峰區(qū)某村村民韋先生去某村民家吃晚飯,在路過距本村村民陳先生家100米處時,被陳先生“收養(yǎng)”的一只流浪狗咬傷。
當天,韋先生家屬將其送到當地衛(wèi)生院治療,并分別去市疾控中心和醫(yī)院打了狂犬疫苗和破傷風針。
4天后,為了確定韋先生的死因,其家屬花費1.5萬元委托某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鑒定結果顯示,韋先生符合狂犬病病毒性腦炎致中樞神經衰竭而死亡。
后來,在當地村委的主持下,韋先生家屬與陳先生就賠償問題進行了調解。當時,陳先生認為流浪狗不是自家喂養(yǎng)的,出于人道主義,又有親戚關系,同意賠償5萬元。
由于雙方分歧太大,此次調解未果。對此,韋先生家屬于今年7月將陳先生起訴到法院,索賠32.3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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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從中調解,被告賠償6.5萬元
今年8月28日,魚峰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庭上,原告方面表示,死者韋先生生前身體健康,沒有什么疾病,突然之間因狂犬病死亡,給原告帶來極大的精神痛苦,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被告應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原告。
據了解,這只流浪狗是今年4月份來到陳先生家里的,在此之前,陳先生自己還養(yǎng)了2只狗。當陳先生喂狗時,這只流浪狗也來蹭食,久而久之流浪狗便養(yǎng)成了蹭食的習慣,趕都趕不走。曾有村民提議將該流浪狗殺掉來吃,但被陳先生拒絕。因此,流浪狗便被留了下來,繼續(xù)在陳先生家蹭食。
鑒于本案中的原、被告是同村村民,且雙方又是遠方的親戚關系,調解有利于雙方和諧相處。該案承辦法官建議雙方在訴請范圍的20%以內進行協(xié)調。
最終,經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協(xié)議,由被告一次性補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6.5萬元。9月12日上午,陳先生將6.5萬元賠償款交到原告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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