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要好的鄰居開口借錢,竟還在借條上借款人一欄簽了“小名”,事后就不承認有這張借條!這債還能順利要回來么?近日,慈溪的市民于秋菊(化名)就一度被這個問題困擾,憤怒而起訴到慈溪法院,只恨自己當時怎么沒多長個心眼。
借錢容易討債難 昔日好鄰居撕破臉
于秋菊和姜梅花(化名)年齡相仿,都已年過六旬,是多年的好鄰居。平時兩人相處一直非常融洽,有些時候,于秋菊也會像跟姜梅花要好的其他親友一樣直呼其小名“小梅”。
去年3月5日,姜梅花稱急需一筆錢周轉(zhuǎn),想向于秋菊借2萬元。于秋菊家經(jīng)濟條件還算寬裕,想著兩人這么多年的好鄰居,對方既然開口,借的數(shù)額也不算太大,她便爽快地答應了。姜梅花借到錢后就出具了借條,不過在借條的最后簽上了自己的小名“小梅”。于秋菊當時對此并沒太在意,覺得平時確實經(jīng)常稱呼她“小梅”,況且大家鄰里鄰舍的,也不會賴賬,就也沒有糾正。
同年3月17日,姜梅花又向秋菊借走3萬元,約定半年后歸還。之后的4月2日,姜梅花又一次開口說有急用,要借2萬塊錢,于秋菊仍舊答應了。
這次,姜梅花出具了一張借條,把之前的3萬元和新的2萬元借款一并寫了進去,借條正文里寫的是“小梅”,底下倒是簽了她的真實姓名。
到了同年5月份,于秋菊需要用錢了,就想著從姜梅花那里先討回一部分,沒想到姜梅花直言沒錢還。兩個人為此撕破了臉,于秋菊一紙訴狀告到慈溪法院,要求姜梅花歸還全部7萬元借款。
借條上簽了“小名” 要債過程一波三折
第一次庭審時,姜梅花只承認在3月17日向于秋菊借過3萬元錢,不認可另外2筆。“落款時間為2017年3月5日的借條里,借款人‘小梅’,簽名‘小梅’非本人親筆所簽!苯坊ㄕf,“另外一張借條上的‘4月2號 2萬圓 共計伍萬圓’的字樣是原告自行添加的,名字也不是本人簽的!倍遥姜梅花還申請對兩份借條進行筆跡鑒定。
法院隨即受理了鑒定申請。不過,兩個月后,姜梅花改口了,承認第二張借條中的名字是本人親筆,撤回了筆跡鑒定的申請。
第二次庭審時,案件出現(xiàn)了解決的轉(zhuǎn)機。姜梅花承認生活中有人確實會叫她“小梅”這個“小名”,并在打借條時簽過一次“小梅”。
于是,綜合原告于秋菊提供的借條、談話筆錄、原被告在庭審中的陳述等,法院支持了于秋菊的訴請,判決被告姜梅花在判決生效起7日內(nèi)歸還于秋菊借款本金7萬元。
姜梅花不滿一審結(jié)果,隨即向?qū)幉ㄖ性禾崞鹕显V。經(jīng)歷了一審,雙方都有些疲憊了,均表示接受法院主持調(diào)解。在二審階段,兩人自愿達成和解協(xié)議:姜梅花一次性付清5.5萬元,否則于秋菊有權(quán)按照8萬元金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偶有當事人簽署的姓名與實際姓名不符的情況,比如出現(xiàn)同音字、方言字等習慣性稱謂,給出借人維權(quán)造成一定的困難。因此,在借貸關(guān)系發(fā)生時,除了規(guī)范書寫借條外,還要核實清楚雙方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最好是與身份證上的姓名等進行核對,以便日后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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