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20時許,七都派出所接到李某報警稱:其在七都車站被人毆打。接警后,七都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 在現(xiàn)場,民警王宏武看見李某拿著一把屠宰刀四處揮舞,嘴里大聲嚷嚷,“他打我,你們誰都不要動我,都別動!”王宏武立刻疏散圍觀群眾,并上前試圖勸說李某把刀放下,但李某根本不予理會,仍晃著菜刀步步逼近。 見李某情緒越來越激動,王宏武并沒有退縮,仍不斷勸說并與其周旋。為盡快控制李某,王宏武密切關注其舉動,趁他扭頭說話之際,迅速撲身向前緊握住李某持刀的右手,一把將刀奪下。此時,圍觀群眾一擁而上協(xié)助民警把李某按倒在地。在制服過程中,李某不斷反抗,一口將王宏武左手咬傷。 經(jīng)調(diào)查,李某(男,29歲,河北人)醉酒后因停車問題與人發(fā)生爭執(zhí),便跑到菜市場拿了屠宰刀欲“出氣”,酒醒后的李某對其醉酒持刀鬧事、咬傷民警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李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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