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幕發(fā)生在7月29號晚上11點左右,被告人孫英與朋友在中大國際廣場一家KTV唱歌時,與KTV服務人員發(fā)生糾紛。
隨后KTV工作人員報警,云巖公安分局民警接警后立即趕到現場。就在民警處理糾紛的過程中,被告人孫英辱罵并用腳踢踹民警羅某。
檢察機關以妨害公務罪對孫英提起公訴。
被告人孫英則表示,
對事情發(fā)生的經過,
自己完全不記得了。
被告人 孫英:
你們去貴陽音樂KTV玩耍的時候,是否與KTV工作人員發(fā)生了爭吵?我不記得發(fā)沒發(fā)生過爭吵,當時的情況不記得了。那你能夠記得什么內容?我就記得在KTV,不知道是外間還是里間。
隨后,法官出示了事發(fā)時的錄像。
鐵證如山,
孫英當庭表示對自己暴力反抗民警執(zhí)法的行為十分后悔。
被告人 孫英:
事發(fā)的時候,我確實是因為喝醉酒了,斷片兒了,我真不知道他是警察。如果知道他是警察,我肯定不會妨害公務的,我肯定是全力配合他的。
法庭合議后將則擇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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