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一名女子通過租用寶馬轎車等行為對自己進行精心包裝,先后兩次詐騙被害人 24 萬元被抓。
現年 38 歲的敦化婦女尚某某本為一普通百姓,靠打工為生,在其認識敦化男人劉某后,發(fā)現劉某較富有,遂通過打扮自己和租用寶馬轎車等行為包裝自己,故意接近劉某,并發(fā)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
尚某某見時機已經成熟,即編造了自己有三個車庫,因自己急需用錢,現 5 萬元一個低價出售,并帶領劉某到敦化怡品藍亭小區(qū)隨便指著三個車庫說即是此三個車庫。劉某被尚某某的外表和平時大方的消費行為所蒙騙,放松了警惕,在未查看相關手續(xù),也未簽訂合同的前提下,即將 15 萬元現金交付至尚某某手中。隨后,尚某某又以其認識相關領導,能夠承包農村蓋水泵房工程為由,拉劉某入伙方式,詐騙劉某 9 萬元,前后兩次共詐騙 24 萬元。
10 月 29 日,敦化巡特警大隊接到劉某報警,稱其在今年 4 月份被尚某某詐騙了 24 萬元。接到報警后,巡特警大隊立即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采取蹲點布控、技術手段偵查等多種方式,積極尋找嫌疑人,到銀行和電信公司調取了轉賬記錄單和通話記錄。29 日 12 時 20 分許,通過技術手段偵查,發(fā)現犯罪嫌疑人尚某某出現在一家理發(fā)店,當民警趕到理發(fā)店時,犯罪嫌疑人剛剛離開,大隊民警通過調取理發(fā)店視頻監(jiān)控,發(fā)現犯罪嫌疑人乘坐一輛轎車剛剛離開,民警通過調取車輛軌跡,巡線追蹤,最終在 3305 門前將犯罪嫌疑人尚某某抓獲。
在最初的審訊中,尚某某尋找各種理由,拒不承認詐騙犯罪事實,但在大隊民警出示的轉賬記錄單、承包合同、聊天記錄、通話詳單等鐵證之后,一舉擊潰了犯罪嫌疑人抗拒心理,如實交代了其編造虛假事實,取得被害人信任,先后 2 次以低價出售車庫和蓋水泵房工程為由,騙取被害人民幣 24 萬元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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