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左旗法院依法對王毅男等8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搶劫、強迫交易、強奸、虛假訴訟罪案等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該案是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新左旗法院審理的首例惡勢力犯罪案件。 圖集 2017年9月起,被告人王毅男先后糾集被告人蘇德、行蓋、黑虎、達日瑪、桑斯?fàn)枮橹饕蓡T,同時發(fā)展了社會閑散人員吳志偉、好斯巴雅爾等人為一般成員,形成組織穩(wěn)定,結(jié)構(gòu)分明的帶有惡勢力性質(zhì)的犯罪集團。 王毅男在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qū)注冊成立以自己為法定代表人的呼倫貝爾市千橡商貿(mào)有限公司,后王毅男又以深圳前海信美分期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利用信美分期APP軟件非法發(fā)放一萬元至三萬元的小額貸款,收取高額利息。該犯罪集團為獲取非法利益,在催要高利貸的過程中,多次糾集在一起實施非法扣押、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人身權(quán)利,隨意毀壞打砸他人財物,采取非法方式討債,劫取他人財物,強迫交易等行為。其中,王毅男、蘇德對一名借貸人實施了強奸,王毅男等六被告人對一名借貸人實施毆打、扒光衣服在雪地受凍、侮辱、虐待等犯罪行為,擾亂了牧區(qū)正常的生產(chǎn)、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 新左旗法院依法分別以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強迫交易罪、強奸罪、虛假訴訟罪等罪,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王毅男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133 000元;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骨干分子蘇德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33 000元;對集團其他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并處數(shù)額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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