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軌道交通1號線已經開通兩周
給廣大市民的出行帶來便利
可有的人不懂乘坐地鐵的規(guī)矩
抱著僥幸心理攜帶管制刀具進站
結果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攜帶管制刀具乘地鐵 僥幸男子被行拘
12月17日上午,在貴陽市軌道交通1號線林城西路站,一名男子通過安檢,之后背著背包快速進入地鐵站乘車。
發(fā)現男子的包有異常
安檢人員立即通知站點民警
將男子控制
經詢問,民警得知男子姓劉,正打算從林城西路乘地鐵前往貴陽北站,民警當場從男子劉某的背包里搜出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一把。
劉某說,這把刀他打算帶回家削水果,知道這種刀不能帶進地鐵站,抱著僥幸心理的他將刀放進電水壺,之后將電水壺塞進包里企圖蒙混過關。
民警介紹,根據《貴陽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在校生攜帶匕首坐地鐵
12月17日,一名17歲的在校學生攜帶匕首從沙沖路站乘坐地鐵,被安檢人員發(fā)現并被警方控制。
考慮到這名學生是外地人,不清楚《貴陽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且屬初犯,認錯態(tài)度好,警方最后對他進行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
軌道交通1號線剛剛開通,很多市民對《貴陽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不是很清楚,也不明白哪些屬于違禁品。
民警建議廣大市民可以通過網絡查詢對《貴陽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有詳細的了解,為了廣大市民的乘車安全,不要攜帶違禁品進站乘車。
根據《目錄》,禁止攜帶的九類物品分別是:
槍支彈藥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軍用槍、民用槍、其它槍支和彈藥;
爆炸物品類,包括爆破器材、煙火制品;管制器具類,包括匕首、三棱刀等刀具和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等具有一定殺傷力的器具;
易燃易爆物品類,包括易燃氣體液體固體和燃物質等;
毒害性物品類、腐蝕性物品類、放射性物品類、傳染病病原體及醫(yī)療廢物類、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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