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的周女士投訴,稱自己6歲的女兒歡歡(化名)被干爸爸帶去公共浴室洗澡時遭到猥褻,孩子為此受到驚嚇,變得很膽小內向,當她想找對方質詢,卻發(fā)現,自己被對方拉黑了,現在已經聯系不上對方了,周女士希望得到記者的幫助!
周女士說,事情發(fā)生在11月26號。她因為有事情不能帶孩子,就讓女兒的干爸爸帶女兒出去玩,并且?guī)ハ磦澡。但是幾天后,周女士感覺女兒有點不對勁,以前開朗活潑的孩子突然變得膽小內向了。
周女士說,在她的反復哄勸下,孩子才說出了難以啟齒的秘密。孩子的話,讓周女士大吃一驚,如雷轟頂。孩子說:是他舔我……
火冒三丈的周女士立即聯系了孩子的干爸爸吳先生,要討個說法,對方表示自己在加班。隨后,周女士發(fā)現自己聯系不上對方了。
12月16號,周女士報了警,隨后吳先生被警方帶走詢問。周女士說,雖然找到了他,但是對方拒不承認有猥褻行為。
周女士說,女兒的干爸姓吳,今年38歲,是個公務員,他倆是2016年9月份,在一個釣魚群里聊天認識的,后來逐漸發(fā)展為情人。周女士表示,其實她對吳先生了解并不多,之所以讓他做孩子的干爸,是因為一開始他們之間的感情很好,而女兒也很喜歡他。
交往了一段時間后,他們之間逐漸產生了矛盾,周女士發(fā)現吳先生有老婆。原來,周女士與吳先生之間發(fā)生的是一段不倫情感。周女士說, 分分合合,兩人的關系持續(xù)了一年多。直到去年夏天,她發(fā)現吳先生有了新的情人,便和吳先生提出了分手。那么既然去年就已經分手了,周女士為什么還讓對方帶自己的女兒出去玩,甚至還讓他單獨帶孩子去洗澡呢?
然而,雖然一方面覺得吳先生和歡歡情同父女,但是周女士又表示,她并不認可吳先生的人品,因為一年多以前,他們也曾一起給寶寶洗澡,那一次,寶寶也說被摸了。
周女士說,后來見孩子沒事,吳先生又義正言辭,她也就以為是誤會,沒當回事了。周女士說,自己雖然沒離婚,但是和老公的關系并不好。雖然和吳先生是不倫之戀,但是她付出了很多。沒想到,吳先生居然會對孩子做出這樣的事。
記者隨后和另一方當事人吳先生取得了聯系。吳先生表示,這是周女士不樂意被分手,故意做局拿孩子陷害他。他同意和記者見面,講述事情的來龍去脈,為自己澄清。
吳先生說,因為之前他答應過要帶周女士的女兒歡歡去吃牛排,所以那天周女士讓他帶女兒出去玩時,他就一口答應了。至于帶孩子去洗澡,那也是應周女士的要求,孩子洗澡的物品和換洗衣服,也都是周女士提前準備好的。
吳先生說,11月26號上午10點多,他帶著歡歡去了淝河路上的一家私人浴室。
既然去了公共浴室,吳先生為什么不讓歡歡去女賓部,讓工作人員幫忙給孩子洗澡呢?吳先生說當時浴室的阿姨沒空給寶寶洗澡。吳先生還表示說,整個洗澡的時間也就20多分鐘,其間,他只是給孩子打了下肥皂。
吳先生解釋,自己并沒有一起洗澡,脫衣服只是擔心孩子玩水,將自己衣服弄濕。他表示,除了洗澡必要的接觸,他并沒有對孩子做什么出格的舉動。
吳先生說,洗完澡后,他又帶著歡歡去逛了公園,去萬達茂吃了牛排,后來還一起去辦公室處理了公事,當天下午四點多,他將孩子送還給她的母親。本以為緣分就此終結,沒想到,幾天后,突然收到了周女士的短信。吳先生說,之前鬧矛盾,周女士也曾給他發(fā)付類似的要挾信息。
吳先生說,反正已經分手了,不想再糾纏的他,便拉黑了周女士,并刪除了兩個人的所有聊天記錄。沒想到,過了一個多星期,他突然在單位被警方帶去了刑警隊。
雖然最終吳先生在刑警隊接受詢問后,待了一夜就回去了,但他表示,這個事情對自己影響很大,而且周女士還在網上散播謠言,讓他的名譽幾乎掃地。吳先生表示,這一切都是周女士不樂意被分手,故意做局拿孩子來陷害他。吳先生表示,下一步,他要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周女士的責任。
隨后,記者與接警的合肥市包河區(qū)刑警三大隊取得了聯系,辦案民警表示,因為報警時,與事發(fā)時間間隔太久,并且缺乏實質性的證據,因此這個事情并沒有立案。為了證明自己所言非虛,周女士要求要和吳先生當面對質,記者經過斡旋溝通,安排了兩人見面。
12月23號中午,周女士與吳先生在約定的場所見面,讓人意外的是,她將女兒歡歡也帶過來了?吹絽窍壬,小女孩很躲閃,一直藏在周女士的背后。
一見面,周女士就開始控訴吳先生,而吳先生回應的也是理直氣壯。
對于周女士指控的,一年前他們給孩子洗澡,吳先生也曾動手動腳,導致孩子不舒服。吳先生也予以反駁,說當時有去醫(yī)院就診。
爭吵中,雙方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盛怒之下,周女士還打了吳先生一耳光。吵著吵著,周女士的話題卻轉到了兩人的情感糾葛中,情緒也越發(fā)激動。見現場有些失控,話題也已經跑偏,記者便勸說吳先生先行離開。
見面對質,話不投機,最終,挨了耳光的吳先生抹著眼淚離開了現場。他后來給記者發(fā)信息稱,孩子在現場不搭理他是因為害怕媽媽,他心疼孩子。對此,周女士表示,那是騙子做戲,并表示,即便不能追責,打了一巴掌,也很解氣。
采訪中,記者曾多次質疑為什么要讓吳先生單獨帶歡歡去洗澡。對此,雙方都表示,那是因為吳先生和歡歡情同父女。那么,對此,孩子自己怎么說呢?
周女士和吳先生都說,交往期間,他們倆曾多次帶歡歡一起外出玩耍,三人如同一家人般親密。
12月23號下午,記者去了吳先生當時帶歡歡洗澡的那家浴室。浴室老板表示,浴場的女搓澡工可以為小朋友洗澡穿衣的服務,浴場也有獨立包間。
讓人詫異的是,當面對質后的當晚,周女士給記者發(fā)來信息,稱“打了吳先生,不但沒解氣,反而有些心疼”。前一秒還在哭訴,孩子遭受的傷害,后一秒,就轉而去心疼前男友的行為,周女士的態(tài)度反轉,讓整個事件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無論大人之間發(fā)生了怎樣的愛恨情仇,孩子都是無辜的,也應該得到充分的保護與關愛,那么,在真相無法得出之前,在整個事件中,雙方當事人是否有行為失當之處呢?
就此事件,記者采訪了安徽省律協(xié)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主任姚煒耀。他表示,不論其他,首先周女士將6歲的女兒交給前男友,就非常的不妥,作為監(jiān)護人,她嚴重失職。而且6歲的孩子已經有了性別意識,周女士卻讓她跟一個不太熟悉的異性去洗澡,甚至幫她洗澡,這些行為會影響孩子的身心成長。
而對于吳先生來說,無論他是否實施了猥褻,他帶一個跟自己毫無血緣關系的小女孩去浴室開包間洗澡,并且只穿了內衣,這個行為本身就存在問題。
關愛孩子,保護孩子,是全社會的責任。所以在這個事件中,浴室方也有一定責任。采訪中,姚律師提醒家長,一旦發(fā)現孩子受到侵害,在保存證據的同時,一定要及時報警。
孩子如果不幸遭遇侵害,家長要關注孩子的心理創(chuàng)傷,及時給孩子做心理康復,因為處理不當,童年陰影可能會影響他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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