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好龍江司法故事,傳播法治正能量。歡迎收看由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黑龍江廣播電視臺聯(lián)合推出的《庭審內(nèi)外》,每天17點40分都市播出,司法公開,全景呈現(xiàn)!說到舉報,有一種方式是信函舉報,也就是舉報人將要舉報的案件線索寫成書面材料,送交或者郵寄給有關部門或舉報機構的一種方式,這也是目前群眾舉報最為常見的一種方式。下面的這起案件就要從一封舉報信說起。
一封匿名信,
一個自稱種地的人,
究竟有何隱情?
2018年2月,齊齊哈爾市依安縣監(jiān)察委員會收到一封舉報信。信中這樣寫到:我是一個種地戶,2017年12月從依安農(nóng)場四分場場長手里承包50坰地,當時交給他30萬元承包費,F(xiàn)在聽說趙某雨場長出事了,包的地給不了我了。
這個自稱一個種地的人在信中表示,他要舉報的是當?shù)剞r(nóng)場的場長趙某雨,采取舉報的方式,是因為趙某雨給他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他非常的無助。舉報人強調(diào),他不能說出自己的名字,怕有人報復他。舉報人之所以寫信舉報也有自己的難處,并且涉及其他幾位農(nóng)戶。
一封匿名信,一個自稱種地的人,那么,真的如這名舉報人所說,這個趙某雨場長收了錢既不給地,也不給農(nóng)民退錢嗎?這封信的背后究竟隱藏著什么事情?隨后,依安縣紀檢監(jiān)察相關部門立案調(diào)查此事,決定對趙某雨涉嫌挪用公款問題進行立案調(diào)查。
相關部門立案調(diào)查
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其實,舉報信中所提到的趙某雨,案發(fā)時是黑龍江省依安農(nóng)場第四作業(yè)區(qū)主任。2018年10月23日,依安縣檢察院決定,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趙某雨取保候?qū)。除此之外,這起案件是依安縣成立監(jiān)察委員會以后,首起公職人員職務犯罪的案件,這起案件引起了相關各部門的高度重視。隨后,這起案件由依安縣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以趙某雨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8年10月23日向依安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18年12月28日,依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被告人趙某雨擔任依安縣農(nóng)場第四作業(yè)區(qū)主任期間,是如何收取土地承包費的呢?收取土地承包費的流程又是什么樣的呢?
公訴人訊問被告人趙某雨
公訴人
你作為依安縣農(nóng)場第四作業(yè)區(qū)的主任,是否有收取第四作業(yè)區(qū)承包戶承包費的這樣一項工作職責?
被告人 趙某雨
有。
公訴人
你們收取承包戶承包費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被告人 趙某雨被
先由作業(yè)區(qū)負責人向農(nóng)戶收取承包款,收完之后把錢打到農(nóng)場信用社的固定賬號里。
公訴人
就是說你們?nèi)粘5牟僮骶褪怯勺鳂I(yè)區(qū)的主任向農(nóng)戶代收承包費,然后交到場里的指定賬戶里?
被告人 趙某雨被
對。
從庭審中可以看出,作為農(nóng)場的第四作業(yè)區(qū)的主任在收取承包戶承包費時是有流程的。而舉報人在一開始的舉報信中舉報的是2017年12月承包費的事。那么,2017年被告人趙某雨經(jīng)手的承包費有多少呢?
公訴人訊問被告人趙某雨
公訴人
2017年經(jīng)你手的能有多少戶?
被告人 趙某雨
得有十五六戶吧。
公訴人
按你所說的,經(jīng)你手收的土地承包費大約是200多萬元是不是?
被告人 趙某雨
對。
公訴人
那么你收完這200多萬元的土地承包費,是否都交給農(nóng)場財務部門了?
被告人 趙某雨
有的交了,有的沒交。
公訴人
交給財務部門大約多少錢?
被告人 趙某雨
具體的數(shù)記不清了。
公訴人
那你剛才說有的交了有的沒交,你沒交給財務部門的大約能有多少錢?
被告人 趙某雨
一百多萬元。
公訴人
大約能有一百幾十萬元?有沒有具體的數(shù)字?
被告人 趙某雨
記不清了,反正是有一百多萬元。
那么,被告人趙某雨把沒有交給財務部門的承包款究竟干什么用了呢?
審判長訊問被告人趙某雨
審判長
被告人趙某雨,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你挪用公款200余萬元,其中有67萬余元用于單位公務支出,這個數(shù)目是否正確?
被告人 趙某雨
對。
審判長
被告人趙某雨,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你挪用公款除了用于公務支出以外,剩余的192萬余元用處去向是什么?
被告人 趙某雨
借給別人了。
公訴人訊問被告人趙某雨
公訴人
都借給誰了?
被告人 趙某雨
張某濤,他的數(shù)額算是最大的。
公訴人
借給張某濤大約能有多少錢?
被告人 趙某雨
張某濤得有50多萬元吧,好像是58萬多。具體的數(shù)字我忘了,但我那里都有欠條。
被告人趙某雨所說的張某濤是一名在農(nóng)場種地的農(nóng)民。庭審中,被告人趙某雨說,2017年他多次以現(xiàn)金的方式借給張某濤大約有130多萬元,但有借條的只有58萬元。被告人趙某雨說,除了借給張某濤錢以外,還借給了親屬一筆錢。庭審中,被告人趙某雨說,除了把錢借給張某濤和盧某財以外,還借給了另外兩個人,那么被告人趙某雨有沒有從中牟利呢?
審判員訊問被告人趙某雨
審判員
你當時把錢借給馬某祥、白某、張某濤、盧某財?shù)臅r候,收沒收取利息?
被告人趙某雨
沒有。
審判員
就是不帶利息直接借給他們了?
被告人趙某雨
對。
審判員
借條上也沒有利息?
被告人趙某雨
沒有。
審判長訊問被告人趙某雨
審判長
你為什么把公款都當成了自己家的錢隨意去借?你能回答我這個問題嗎?你借得比你自己家的錢還隨意,對吧?
被告人趙某雨
對。
審判長
為什么這么做?
被告人趙某雨
就是法律意識太弱了。
審判長
那借款這些人跟你是什么關系?為什么要這樣?
被告人趙某雨
都是朋友。
審判長
好到了利息都沒有?假設這192萬或是200多萬都是你自己家的錢,你能這么隨意借嗎?
被告人趙某雨
也能借,但是不能這么隨意。
齊齊哈爾市依安縣人民法院 院長 孫宏斌
我通過這個發(fā)問,主要是想證明他犯罪的一個主觀的故意,或是主觀的一個惡意,他把單位的錢如此輕松地處置,完全不經(jīng)大腦考慮,這個錢比自己家錢花得還隨意,從這塊能證明他的一個主觀的隨意性,或者說他對法律淡薄的一個程度。
私自挪用公款
被告人聲稱法律意識淡薄
按照被告人趙某雨所說,他一共借給過4個人錢款,大約有200多萬元,也就是說已經(jīng)超出了起訴書中認定的192萬多元的數(shù)額,那么多出來幾十萬,被告人趙某雨是從何而來的呢?被告人趙某雨表示,多出來的幾十萬元是自己的錢。庭審中,被告人趙某雨說,把公款借給別人的這件事相關領導并不知道,也就是說是他自己私自決定的。那么,被告人趙某雨是否收過2018年的承包費呢?又是否私自挪用了呢?
公訴人訊問被告人趙某雨
公訴人
2018年你是否收過第四作業(yè)區(qū)的承包費或者定金?
被告人趙某雨
收過。
公訴人
收過多少錢?起訴書認定收承包費和定金50萬左右,對不對?
被告人趙某雨
對。
公訴人
這50萬都干什么用了?
被告人趙某雨
主要交到農(nóng)場了。
公訴人
自己用沒用?
被告人趙某雨
沒用。
公訴人
你具體說一下這50萬的去向,交給單位多少錢?
被告人趙某雨被
都打到農(nóng)場的對公賬戶了。
公訴人
對公賬戶打了能有多少?
被告人趙某雨
有一筆是20萬還是30萬來著,記不清了。
公訴人
收了50萬,你說還給農(nóng)場20萬或者30萬?
被告人趙某雨
30萬元得多,具體數(shù)額記不清了,但是打款都有小票子。
公訴人
你收2018年土地承包費或是定金,你自己占用挪用了多少?
被告人趙某雨
15萬元。
公訴人,
那我再問你,這兩年你一共挪用承包費多少錢?起訴書認定是1924180萬元,對這個數(shù)字認不認可?
被告人趙某雨
認可。
公訴人
案發(fā)后返還給農(nóng)場了嗎?
被告人趙某雨
返還了。
公訴人
全額返還的嗎?
被告人趙某雨
是全額, 2018年3月26日全部返還。
庭審中,被告人趙某雨表示,2017年、2018年兩年,他一共挪用公款也就是農(nóng)場的承包費192萬多元。隨后,法庭調(diào)查結束,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公訴人發(fā)表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
趙某雨挪用公款數(shù)額達到192.418萬元,超過三個月未還,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構成挪用公款罪。根據(jù)《貪污賄賂的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挪用公款為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數(shù)額在50萬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較大,達到500萬元的才為數(shù)額巨大,趙某雨在案發(fā)前開始還款,又在監(jiān)察機關介入后,主動上交170萬元到監(jiān)察機關,在最后把所有挪用公款都彌補上。建議判處被告人趙某雨有期徒刑三到五年,審判長公訴意見發(fā)表完畢。
隨后,進入被告人趙某雨自行辯護階段。
被告人趙某雨自行辯護階段
第一我認罪服法,第二念在我是初犯,在監(jiān)察委沒介入之前,我已經(jīng)陸陸續(xù)續(xù)開始還錢了,而且在監(jiān)察委規(guī)定的日期內(nèi)把錢全還完了,沒有給國家的財產(chǎn)造成損失,所以我請求法庭和法院能否對我從輕處罰。
在辯護人辯護階段,被告人趙某雨的辯護人表示,對被告人犯挪用公款罪沒有異議。
被告人趙某雨辯護人
經(jīng)過調(diào)查也確實證明他所供訴的都是事實,他的認罪態(tài)度好,應當酌情的予以從輕處罰。根據(jù)以上的事實和理由,辯護人認為應當對趙某雨從輕處罰,建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緩刑。
院長帶頭辦案
引領示范作用
通過合議庭合議后,案件當庭宣判。判決如下:被告人趙某雨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趙某雨不服一審判決,已經(jīng)向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被告人趙某雨挪用公款一案是依安縣監(jiān)察委員會辦理首起公職人員職務犯罪的案件,引起依安縣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由依安縣人民法院院長孫宏斌擔任審判長,還有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長以及庭長共同審理這起案件。
依安縣人民法院 院長 孫宏斌
因為是我們監(jiān)委第一例案件,所以說監(jiān)委、檢察機關以及法院高度重視,這個案件來了之后,我們認真的進行了庭前的會議,大家一起研究了這個案件,然后對證據(jù)進行逐項的核對。
庭審中,庭審程序?qū)哟畏置,庭審活動張弛有度、?guī)范高效,審判長起到了“示范庭審”的作用。為了大力推進司法改革的各項工作,依安縣人民法院切實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推動“讓審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審判機制有效運行,回歸法官本位,重點解決案多人少的問題,效果較為明顯。
院領導帶頭辦案,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現(xiàn)在,依安縣人民法院全院25名員額法官審理各類案件4577件,同比增長5.88%,審結4341件,綜合結案率為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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