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各級法院攻勢凌厲,主動亮劍,堅持高位推動,保持高壓態(tài)勢,依法從嚴懲處黑惡犯罪,以司法利劍護佑八桂平安。 1月12日,由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和自治區(qū)公安廳聯(lián)合發(fā)文督辦的黃某賢等14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一案,在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黃某賢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1月21日,北海市海城區(qū)人民法院也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符志康等19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7項罪名一案。 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自治區(qū)高院黨組高度重視,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xié)調掃黑除惡工作,并由院長和主管院領導親自擔任審判長,審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強勢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區(qū)法院一審受理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29件390人,審結20件271人,判處五年(含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0人,重刑率為66.4%;一審受理涉惡犯罪案件170件957人,已審結110件656人。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統(tǒng)計,到2018年11月15日,廣西法院受理涉黑案件數(shù),在全國法院排列第12位,人數(shù)列第11位,結案率為68.96%。 此外,全區(qū)各級法院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斗爭、基層“排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背后的“保護傘”。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牽引,著力解決淫穢、賭博、吸毒、傳銷、拐賣等違法犯罪問題,提高社會治安整體水平。2018年,全區(qū)法院涉“保護傘”案件結案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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