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猶縣一男子嚴某在網上憑空捏造、虛構事實,稱自己和法院法官有“特殊關系”,結果因違反《治安處罰法》,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羅榮標是上猶縣人民法院民庭的員額法官,今年2月份,他在承辦一件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時,認識了原告嚴某。
今年3月份,以嚴某為原告的另一件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訴至上猶縣人民法院,該案件依然由羅榮標承辦,12368司法服務平臺通過短信的方式告知嚴某,羅榮標是該案承辦人。嚴某看到短信后,便在QQ空間發(fā)布言論,自稱羅法官是其“羅哥”,“ 畢竟自己人好辦事,看這次我羅哥能幫我下多少,上次下了2000這次得下2萬,感謝羅哥幫我下車”等內容。
讓嚴某沒想到的是,沒幾天,就有網友向上猶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110平臺“舉報,稱羅法官在處理嚴某一案時存在瀆職行為,涉嫌與嚴某串通打假。
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嚴某在羅法官不知情的情況下,先后兩次在網上虛假宣傳,夸大其與羅法官的私人關系,導致網友認為嚴某與羅法官有不正當往來。不僅對法官的名譽造成損害,也間接損害了法院的形象,公安機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guī)定,對嚴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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