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好龍江司法故事,傳播法治正能量,由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黑龍江廣播電視臺聯(lián)合播出的《庭審內外》每天17點40分播出,司法公開,全景呈現(xiàn)!土地承包在農村是件很平常的事,兩人簽訂合同,一個包一個種,互不干預?墒且捞m縣李某承包的土地,卻在簽訂包地合同后面積不斷縮水,他還為此挨了一頓打,是誰這么霸道呢?
包地起紛爭 “村霸”
當著法官面行兇
2012年依蘭縣李某和表哥合伙出資承包依蘭縣道臺橋鎮(zhèn)愛國村的一片土地,同時分給土地原承包者姜某陽一部分。
土地承包人 李某
給他60坰地給他22年。在這60坰地之外,到2016年時,他又額外霸占了我40坰地左右,他還不斷地往這面占,就這樣也沒辦法,完了我找他要他不給,后來我就起訴到法院了。
可自從起訴到法院,李某的日子就越來越不好過。
土地承包人 李某
我從起訴他開始,他就一直揚言要打死我,經(jīng)常派他兒子在后邊開車跟蹤我,我一上依蘭啥的,他就跟著我跟到我姐家樓下。
2017年9月21日,李某案件的主審法官組織雙方到承包地的位置,現(xiàn)場測量土地,確認雙方所占面積,姜某陽卻帶了將近十人到現(xiàn)場。
【庭審現(xiàn)場】
公訴人
案發(fā)當日為什么要去你們去倭肯河那塊土地?
姜某陽
法院組織我們去的,去認界。
公訴人
你都叫了誰去,干什么去?
姜某陽
我去的人,都是法官叫的人。
公訴人
法官要求的都是什么人?
姜某陽
讓我們去認界去,都是當事人,和我組織劃界的人。
公訴人
你測量土地的時候,是否需要這么多人?你所召集的這幾個人,除了你之外八名人員。
姜某陽
需要,因為他們是法院要求認定這兩個事的當事人。
公訴人
你和李某因為認界發(fā)生爭吵的時候,誰先動手的手,打的人。
姜某陽
李某、陶某超和李某華。
公訴人
雙方都誰參加打架了,你是否動手了?
姜某陽
我沒動手 。
但是受害人李某說,在屋子里的時候,姜某陽打了他。
土地承包人 李某
他們事先把棒子放在草窠子里,藏好了,然后我們去的時候,他們那些人都在外邊溜溜達達的,然后法官叫我進屋,跟他說話的時候,就說幾句就說測量的事,我們來今天是為測量的事,他就破口大罵,就指著我罵過來上手就打,屋里就打一氣,打我姐我們倆。姜某陽拿著棒子,一棒子就把我掄倒石頭壩那兒了,我姐就上來拉著就護著我,后邊拽著,被他兒子兩棒子就掄倒了。他們大伙就在那兒打我姐,耳膜穿孔了當時有血,那個叫乳突那個部位骨折了。
李某說,屋里一動手,外面姜某陽帶來的人,就和租種李某土地的農戶們也動起手來。這起傷害案件中,李某等人被打傷了,姜某陽和龐某友也受了傷。通過當事雙方的描述可以看出,李某和姜某陽之前的矛盾很深,深到竟然當著法官的面大打出手。那么,這究竟又是什么樣的矛盾呢?
這一涉黑家族團伙
具有相當雄厚的經(jīng)濟實力
被告人姜某輝是姜某陽的二兒子,1988年生人。也是這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積極參與者。
被告人:姜某輝
(因為地的事你打了幾起仗?)兩起(那你為啥要打人家?)他給我父親打了,我們才還的手。(那你父親為什么和不同的人家有土地糾紛呢?)這我也不清楚。
姜某輝所說的兩起打人事件,一起是2015年3月20日,他和村民田某海因土地問題發(fā)生爭吵,姜某輝用鐵鍬將田某海打昏,導致田某海左側二根肋骨骨折,從當天早上六點一直到晚上,姜家連續(xù)多次毆打了田家。
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姜某陽指使被告人姜某輝,到黑龍江省依蘭縣愛國村被害人田某海家在“三河閘”附近的土地,欲將該地強行承包給他人,被田某海、張某東、田某軍發(fā)現(xiàn)并制止,田某海用鍬把擊打姜某輝胳膊后,鍬把被姜某輝搶下,并用其擊打田某海。張某東、田某軍追趕姜某輝,姜某輝逃離現(xiàn)場,隨后田某海被親屬帶往依蘭縣人民醫(yī)院救治,田某軍報警。
被打后的姜某輝,心生不忿,當天下午,召集了姜某偉、姜某雨、姜某濤、龐某友等人伺機報復。在愛國村東邊,他們發(fā)現(xiàn)了坐在警車里的田某軍。當著警察的面,強行毆打田某軍。
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王斌
在警察在場的情況下,姜某偉用尖刀刺向田某軍,田某軍躲閃沒有刺到,龐某友將田某軍從警車里拽出,龐某友、姜某偉、姜某雨、姜某濤、姜某剛、姜某輝用拳腳毆打田某軍,田某軍被警察用車帶離現(xiàn)場。姜某偉、姜某輝帶領上述被告人繼續(xù)尋找張久東實施報復,在愛國村葡萄園附近找到被害人張久東,姜某偉、姜某輝、龐某友、姜某濤、姜某剛、姜某雨、樊某龍用鎬把、鐵鍬、拳腳擊打張某東,期間被告人姜某陽趕到現(xiàn)場,在隋某等人請求下,姜某陽才讓上述人員停止對張某東的毆打。
之后,參與打架的姜家人來到依蘭縣某醫(yī)院看病,在這里遇到了田某海夫婦。
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王斌
5時許,被告人姜某陽、姜某偉、姜某輝、姜某雨、姜某濤、樊某龍在依蘭縣人民醫(yī)院救醫(yī)時,遇到田某海夫婦等人,雙方再次發(fā)生口角,姜某輝、姜某偉、姜某雨用拳腳毆打田某海。經(jīng)法醫(yī)鑒定:被害人田某海、田某軍屬輕傷二級;被害人張某東輕微傷。
兩個兒子姜某輝、姜某偉把田某家人打傷后,姜某陽找到外甥龐某友和侄子姜某雨,讓這兩個人去投案自首,條件是,一定會安排好他們的家。
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王斌
2015年3月20日,在姜某輝、姜某偉、姜某雨等人實施尋釁滋事將被害人田某海、田力某打傷后,姜某陽指使龐某友、姜某雨去投案自首,分別承擔了對田某海、田某軍的傷害責任,二人均被法院判處緩刑,使其他參與該案的組織成員至今未受處理。
庭審過程中,法庭還審理了姜氏家族的其他犯罪。并認定這是一個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姜某陽等多人多次實施詐騙、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非法占有農用地、故意毀壞財物、誣告陷害、偽證等違法活動,逐步控制了道臺橋鎮(zhèn)愛國村及其附近村屯,具有爭議的土地控制權,形成了以姜氏父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人員較多、組織結構較為穩(wěn)定,被告人姜某陽是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姜某偉、姜某輝是該組織的積極參加者,被告人龐某友、姜某雨、姜某濤、姜某剛、孫某志、陳某坤是該組織的一般參加者。姜某陽在組織中具有絕對權威,組織內其他成員均聽命于姜某陽,姜某陽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暴力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對手,樹立非法權威,尋求“保護傘”,維護組織利益。姜某偉、姜某輝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為組織牟取非法利益。該犯罪組織以組織實施暴力違法犯罪活動為手段,維護組織及其成員利益,以選派組織成員個人承擔組織違法犯罪責任、提供違法犯罪賠償費用等手段幫助組織成員逃避法律制裁,樹立組織、領導者權威。同時,為了籠絡組織成員,為部分成員獲取工程、承包土地牟取經(jīng)濟利益。
除此之外,以姜某陽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還具有相當雄厚的經(jīng)濟實力。
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王斌
他有經(jīng)濟性特征,就是作為一個黑社會組織犯罪,他必須有一定的經(jīng)濟實力,沒有經(jīng)濟實力不足以支撐他實施犯罪,購買犯罪工具,事后為逃避法律進行的一些賠償、補償,這些都和經(jīng)濟密不可分。
被告人姜某陽甚至通過虛報耕地面積的方法,騙取國家糧食補貼近兩百萬元。
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王斌
被告人姜某陽所組織領導的犯罪組織通過騙取良種補貼、非法強占爭議土地等違法犯罪活動聚斂巨額經(jīng)濟利益,截止案發(fā)該組織非法收入人民幣5 000 000余元,具有較強的經(jīng)濟實力。
姜氏團伙長期壟斷土地,控制當?shù)赝恋爻邪桶l(fā)包,導致到底村民不敢耕種土地。對于提出疑議的村民,姜某陽等人更是采取暴力手段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
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王斌
就像姜某陽在筆錄中供述的,這塊地我姜某陽要是不種,別人沒人敢種,長此以往就對人民群眾合法利益形成一種壓制和侵害,導致人民群眾敢怒不敢言。
3月26日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判決結果:
一、撤銷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qū)人民法院(2014)外刑初字第23號刑事判決對被告人姜某陽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的緩刑部分;
二、被告人姜某陽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與原犯貪污罪有期徒刑三年實行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三、被告人姜某偉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60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60萬元。
四、被告人姜某輝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60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60萬元。
五、被告人龐某友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六、被告人姜某雨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七、被告人姜某濤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八、被告人姜某剛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九、被告人孫某志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十、被告人陳某坤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無論多么猖狂,但也只能猖狂一時,最終擺脫不了法律的處罰。在本案中,姜某陽作為村干部,為了一己私利徇私枉法,不僅辜負了村民的信任,更踐踏了國家法律,在這起案件的審理中,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并主審這起案件,調動全院之力組成專業(yè)審判團隊,就是為了快速高效的審結案件,震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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