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西安市未央?yún)^(qū)人民法院在西安未央盛龍廣場上公開審理了一起持刀搶劫案,而這起事件還得從去年(2018年)的11月初說起。
《都市快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到,此案的第一被告晏某和第二被告莊某是情人關(guān)系。而晏某是一位吸毒人員,他在沒有錢購買毒品的情況下,提出去搶劫第二被告莊某曾經(jīng)工作過的肯德基店的營業(yè)款。
西安市未央?yún)^(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康彥波:由莊某提供肯德基存款的時間和路線,第一被告人晏某準(zhǔn)備了匕首 ,對存款人員進(jìn)行威脅,搶走營業(yè)款一萬六千余元。
據(jù)了解,二人在得手后將贓款用于還債、消費(fèi),剩下的錢存到了莊某名下的銀行卡中。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11月26日,民警將兩人抓獲。在法庭上,被告人晏某、莊某當(dāng)庭表示認(rèn)罪悔罪。
西安市未央?yún)^(qū)人民法院審判長李銘泰:被告人晏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莊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記者了解到,這次公開審理此案,西安市未央?yún)^(qū)人民法院也是用心良苦。
西安市未央?yún)^(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康彥波:之所以把法庭搬到盛龍廣場,是因為這個案子本身的案發(fā)地就在這個地方。通過公開開庭的形式,以案說法,一方面起到教育群眾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的作用。
當(dāng)然,對于這場別開生面的庭審,市民們也是津津樂道。
西安市民:這個方式對打擊犯罪是一個很好的宣傳,讓大家吸取教訓(xùn)的同時,也增強(qiáng)了法律意識。
西安市民:干壞事兒總有伏法的一天,法律紅線不能碰,切莫抱有僥幸心理。對咱們普通人來說, 這種公開審判的形式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新聞來源:《都市快報》晚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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